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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建议恢复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09509/2017-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6〕300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6-12-30 公开日期:2017-01-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建议恢复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关于建议恢复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2日,由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北京市石景山八角第二水泥管厂C、D地块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有关规定对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苏建质安〔2016〕573号)。该公司在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对全公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经考核,目前该企业具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12项条件,特建议贵厅恢复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报告。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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