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司法局:
现将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抓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司法行政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活动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争取把专项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加以谋划和推进。
(二)严抓工作落实。各辖市、区司法局要切实担负“守土”职责,严格落实专项活动各项工作要求,建立时序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要全面排查做到拉网兜底,要突出重点助力复工复产,加大工作密度积极维护社会和谐。要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专业资源形成调解合力,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应对重大疑难和有上行风险的矛盾纠纷。要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四色预警”工作机制,要结合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的运用,构建“分级诊疗”纠纷化解机制,要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要把开展专项活动与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起来,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三)力抓信息宣传。各辖市、区司法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专项活动宣传策划,深入一线挖掘总结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要有效运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融媒体平台多渠道发布推广活动内容、服务渠道、具体成效等,持续营造“百日会战”品牌影响,推动专项活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各辖市、区司法局每月至少编撰一篇工作信息报送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专项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市局。
附件: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