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树立依法用工、诚信经营的社会形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社会责任达标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三合一”创建活动的通知》(常协劳办〔2012〕1号)以及《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价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和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综合测评、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价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决定评定常州飞天齿轮有限公司等42个单位为第三批“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常州化轻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72个单位为第四批“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希望被评定的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和维护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和谐常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230725/20230725145951_91627.doc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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