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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8-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18〕52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8-12-28 公开日期:2018-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常安办〔2018〕52号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我市实际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结合“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大型文体活动以及旺季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要严格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和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各类灾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181228/20181228164332_21125.pdf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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