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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1-0039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21〕144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1-12-08 公开日期:2021-1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调整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关于调整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常人社发〔2021〕14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2年1月起,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每月400元。

武进区同步调整相关待遇。溧阳市、金坛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调整。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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