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有关单位:
201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我市《助企聚才三年行动计划》,以改革完善评价机制为目标,以实施知识更新工程为依托,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基础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一、改革完善评价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1、统筹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企业的调查研究,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构建科学合理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发展阶梯,提供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持续成长的发展空间,探索制定进一步激发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若干意见,充分激发现有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智慧。进一步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33万人,进企业开展10场职称业务知识培训辅导班,企业职称申报人数增幅保持在20%以上。
2、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遵循“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协调推进”的原则,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体制机制,认真执行省、市职称工作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称工作。加大职称评审规范化考核,各辖市(区)要加强对地方职称的清理和规范,禁止开展地方职称评审工作。
3、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严格控制申报人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比例范围内进行。从2014起,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原江苏教育学院分院、承担江苏开放大学学历教育的省辖市开放大学的教师,不得同时申报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凡受聘高校讲师、副教授职务的人员限申报高校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受聘中等职业学校讲师、高级讲师职务的人员限申报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高校副教授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之间不得同级转评,为做好政策衔接过渡工作,2014年可根据现从事岗位申报同级转评。辖市(区)开放大学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点教师不得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导向作用。坚持能力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推广、专利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助推企业转型发展。明确高技能人才破格对象,《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试行办法》(常人社发〔2013〕225号)“破格确认条件”第四条“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突出贡献技师’等荣誉称号的(以证书、表彰文件为准),破格确认工程师“,第五条“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以证书、表彰文件为准),破格确认工程师”中的获奖对象明确为在职职工。
5、着力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加强评审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评委会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各级评委会,按管理权限报同级职称职能部门批复。按照评价科学化的要求,综合采取量化考核、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法,不断丰富评价手段,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各中评委日常管理机构应于今年4月底前向市职称办报送材料受理和评审活动的时间安排,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11月底前完成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6、明确部分职(执)业资格效用。凡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明确通过考试取得职(执)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其效力与评审相同,可对照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直接申报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强化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7、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功能。对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改版,完善网络功能,丰富网上资源,增设免费课程,开辟手机客户端服务,开通一体机合格证打印,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内容。
8、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举办2场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围绕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2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其中省级高级研修班1场,市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1场。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工程,全年培训9万人。
9、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根据《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强管理和考核,逐步建立淘汰制度,逐步吸纳民办培训机构加入到基地建设中来。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并做好协调和推荐工作。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基础建设
10、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基础建设。建立网上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现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公示、网上监督、网上查询,网上统计等功能,增强职称评审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能,同时逐步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建立信息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及时报送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状况的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和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11、强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规范运作程序,健全规章制度,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加强对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报名资格审核和考试工作巡视,会同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及时协调解决各类资格考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全面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12、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研究和解决职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握职称工作的内在规律,不断增强职称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调研,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职称业务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服务手段,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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