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05/2022-001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2-04-21 公开日期:2022-04-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为确保驾驶人自身驾驶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决定注销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许可。现公告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限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519号)领取《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编号

陈艳君

320402120129

C1

2022〕第2211118702221

潘静

320400571733

C1

2022〕第2211202390828

黄菲

320401995028

C1

2022〕第2211202392961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2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