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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7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59/2023-000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复〔2023〕59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3-05-04 公开日期:2023-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77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77号的答复

易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费帮扶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发改委、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商议,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拉动消费内需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市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财政局联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发改委转发和编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的通知》、《关于帮助对口地区销售农产品的函》等文件。指导和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展消费帮促行动,优化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举措,保障政策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动员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帮助对口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助力对口地区脱贫农民稳定增收。2022年,我市直接采购对口地区农副产品10010.63万元,帮助销售对口地区农副产品74459.87万元。

二是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实施进展和成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取得新实效。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聚焦国家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和省内消费帮促平台,组织各级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预留份额信息,明确预留比例。其中,“832平台”预留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鲜丰汇”平台预留比例不得低于上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3%。加强业务指导。指引预算单位开展消费帮促产品采购活动,及时发布平台操作指南,协调解决预算单位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举措推进。经市核准运营的各类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和我市对口支援协作地区农副产品都是各级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开展消费帮促的重要渠道,各预算单位在完成“832平台”和省内消费帮促地区采购任务的同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专馆专区专柜或对口支援协作地区采购农副产品、工会福利、慰问品。

三是实施专人负责和通报制度。财政部门实施专人负责制,指定专人及时跟踪各预算单位“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对预留份额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10%的地区和单位,及时反馈并要求其进行调整。同时,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密切关注消费帮促采购工作进度,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及时支付货款和完成采购任务。建立日常通报制度,财政部门负责统计各地各部门农副产品采购情况,并对采购进度缓慢、预留份额采购任务未完成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

二、加强专柜、专区、专馆建设,拓展消费帮扶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发改委协同财政、商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总社等部门,成立专班,搭起信息联络平台,建立联络沟通机制,互通信息,共同推进工作的落实。出台《关于做好消费扶贫专馆专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常州市消费帮扶专馆专区建设资金奖补的通知》等文件。武进区、汉滨区两地政府在2021年3月出台了《名优农产品“五进五销”消费扶贫任务清单》,金坛区和石泉县出台了《消费扶贫“7321”专项行动方案》、溧阳市、新北区也与各自结对县出台了《苏陕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农特产品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岚皋县消费扶贫扶持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相关的部门单位、行业商会和农业合作社等,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活动,加强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为消费帮扶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定向采购帮扶。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督促采购人落实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和省内消费帮扶要求,食堂采购和工会福利采购国家“832”和江苏省“鲜丰汇”平台专区商品,其比例分别不低于年度食堂采购总额的10%和3%,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2022年,国家“832”平台完成采购1130.96万元,我省重点帮扶地区农副产品完成采购210.41万元。2022共完成订单数量为1789单,比2021年增加297单,增长20%。

(三)发挥专馆专区作用。依托成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天目湖南山竹海食品有限公司、江苏优鲜到家科技农业有限公司等几家有消费帮扶基础的公司,完成专馆建设14个,专区建设17个,均已建成并为消费帮扶提供坚强助力。为激励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我市的消费帮扶专馆专区建设,2021年设立65万元专激励资金,用于对各参与市场主体进行采购相关设施设备、场馆租金补助等,其中通过《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下达各辖市区30万元,其余资金根据《关于常州市消费帮扶专馆专区建设资金奖补的通知》用于对市级专馆专区补助。2022年将专馆专区列入《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文件名录,方便预算单位采购帮扶产品。供销社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建设优鲜到家、南山竹海、新苏合、凌家塘万家鲜、供销特产仓储体验中心等5家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加大平台扶持力度,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帮扶地区农产品,形成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体系。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设置消费帮扶专区7个、专馆7个、专柜4个,开设电商平台3个,2022年消费帮扶金额达4000多万元。

三、聚焦“强农”、“兴农”、“富农”,促进农村电商发展

一是打通农产品上行“第一公里”。加强农村电商与快递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目前全市已设立快递网点的乡镇36个,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100%;农村快递 (包括邮政网 点 )网点总数263个,已建成初具规模的农村快递服务中心21个。

二是打造农村电商聚集区。支持重点电商园区、企业和平台做大做强,促进农村电商集聚发展。目前全市有42个淘宝村、24个淘宝镇、2个省级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横林绿色家居产业集聚区现有电商企业800多家,2022年实现电商交易额46.5亿元,同比增长21.7%,其所在的横林镇荣获“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十强镇”等多个称号。

三是做强农村电商品牌。依托“一村一品”特色优势,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打造区域品牌,引领品牌强农战略。蒋凤记酱板鸭、沙裕昌黄金皮蛋获评“2022江苏电商直播节优品”。目前,已培育“百家兴”“天目云露”“白露山”等独具地方特色的电商品牌超120个。

四是发挥数商兴农带动作用。在“常州网上年货节”“龙城嗨购节”等活动中开设“乡味邮你”和“农情乡伴”等专场,重点销售本地及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与市邮政公司联合举办919电商节直播活动,以礼嘉葡萄为主打,涵盖20多种农特产品。溧阳市举办“自在溧阳·云上品茗”“快手钓鱼电商节”“第一书记直播探村”等12场电商活动,武进区举办安康汉滨农特产品常州线上推介会及展销活动。与市电商协会打造的“常州农产品销售帮扶平台”正式上线,帮助农户解决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的农产品滞销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严格落实脱贫地区“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持续发挥政府采购支持消费帮促和产业振兴的重要作用,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日常通报制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出台《常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及早布置年度任务,继续执行消费帮促有关政策,仍按不低于上年度食堂采购总额10%预留比例填报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按不低于上年度食堂采购总额3%预留比例采购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

二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主管预算单位应统筹安排预留份额,按照食堂食材采购总额如实填报、应报尽报,严格审核所属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情况,重点关注确有食堂未如实申报部分,防止漏报少报情况出现,并及时在平台对填报份额进行确认。及时支付货款,并对平台产品进行履约评价。

三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明确工会经费可采购脱贫地区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积极通过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通过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同时也鼓励职工个人通过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切实加大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

四是整合资源齐发力。开设统一的政府采购消费帮促采购电子平台入口,整合各类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鼓励其开设国家“832平台”等农产品线上或线下采购功能,组织合适货源,开展公益性培训,为预算单位提供更优质服务。

签发人:李昙云

经办人:徐朝宁

联系电话:85680709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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