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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1-000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1] 10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1-02-11 公开日期:2011-02-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
常供总[2011] 10号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各农资公司:

    春耕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化肥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支持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利益,现就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粮食的“粮食”,保证化肥供应、调优品种结构是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前提。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农资企业要切实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把春耕化肥供应作为当前为农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和农时需求,充分认识今年化肥供应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保供稳价发挥主渠道作用。

    二、加强采购,确保供应

    当前春耕农资市场已经启动,受去年翘尾因素影响,化肥价格仍在高位运行,加上冬小麦主产区旱情的影响,化肥供求关系变化极有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引起价格进一步抬升,给做好春耕供应工作增加难度。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农资企业要早计划、早安排,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组织货源,调整经营结构,加强市场分析和监测,及时掌握供应中出现的新变化,增强保障市场、规避风险的能力。要发挥网络优势,争取厂家支持,按照需求量的20%做好应急储备,确保主要化肥品种供应不断档脱销。各市、区供销社要定期将化肥库存及春耕供应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财政淡储补贴和政策支持,满足春耕农民生产需求。

    三、深化服务,规范秩序

    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农资企业要积极推行“物技结合”服务,搞好农业生产需求调研,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积极推广绿色、环保的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使用效能和生产效率。继续开展农资配送进村、技术服务到户、质量承诺到户等系列活动,做到让农民就近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使用“放心肥药”。要切实加强对农资连锁门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虚标含量、偷减养分等违法违规范行为,加强价格自律,不哄抬物价。积极配合工商、质监、农委、物价等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共同维护化肥市场规范经营的良好秩序。

    四、加强统计,定期监测

    为全面掌握全系统化肥购销情况和农资市场动态信息,全力做好今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从3月1日起,各辖市、区供销社和农资企业要加强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对本区域的农资主要商品的购、销、存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统计,于每周一下午五点前将周报表统计内容以电话方式或报表形式报送市总社经贸处,春耕期间化肥供应工作中出现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联系人:李奎艳,电话(传真):85683609。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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