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抓规划引导,抓项目投入,抓政策保障,全力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上半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达18313.3元,同比增长14.7%(绝对值全省第三,增幅全省末位)。
(一)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向好。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7.1亿元,现价同比增长9.8%;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为58.78亿元,现价同比增长8.7%。一是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夏粮实现面积、单产、总产、效益“四增”,全市夏粮播种面积55.2万亩、亩产340.3公斤、总产18.8万吨,分别比去年增加15.2%、5%、21%,农户收益同比增加30-50元/亩。全市水稻种植面积81.1万亩,同比增加1.5万亩左右。新建小菜园700个,全市蔬菜播种面积20万亩、总产量42.5万吨,均与去年基本持平。生猪生产全面增长,6月底,全市生猪存栏16.7万头,同比增77.7%;上半年出栏生猪15.2万头,同比增加141.3%。禽业生产总体平稳,6月底全市家禽存栏达966万羽,同比增4.9%;上半年出栏家禽1500万羽,同比略增。二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布《常州市“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市级“双百”提质工程,强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培育工作,全市培育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461家、示范农民合作社605家。全市培育各级农业龙头企业375家,其中49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半年实现销售额(交易额)474.7亿元,同比增长23.8%。持续开展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三年提升行动,第一批创建的金坛区、武进区两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均以较好成绩通过省考核认定。三是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办好扬州世园会常州休闲旅游农业精品展和农产品品牌节等活动,全市上半年休闲旅游农业游客接待量突破650万人次,综合营收达22亿元。实施智慧农业发展三年行动,完成农业大数据二期建设,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预计全市上半年农业电子商务销售额达31.6亿元。开展“百名现代农业精英人才”与“龙城英才农业乡土人才”培育,全市上半年培育省级高素质农民1431人。四是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及入网监管行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十万主体入网行动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有序推进,渔业绿色发展稳步提升,2021年全国“放鱼日”江苏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在我市滆湖水域举办。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统筹推进国家耕地轮作试点,今年全市共实施耕地轮作休耕17.67万亩。五是持续完善强村富民增收机制。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全年排定112项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2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50.5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60%,新建项目开工率达81%。谋划茅山老区乡村振兴帮促三年行动,调整优化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由上一轮帮扶的79个村调减为目前的50个。加大省市财政扶持项目实施力度,全市上半年村组两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20亿元。
(二)美丽乡村建设全域铺开。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五年行动,起草《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五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目前,全市已治理自然村3643个,治理率41.1%;已建有设施的规划发展村达1141个,规划发展村设施覆盖率79.2%。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农村公厕65座,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35.1%。各地美丽乡村建设思路逐步明晰,美丽乡村的现实模样逐步呈现,全市美丽乡村示范项目达“五区二十五点”,黄天荡美丽乡村示范区一期项目建成开放,史陈家村等14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建成揭牌。
(三)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成立市领导牵头的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将乡村振兴考核指标纳入专班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同步落实。结合出台的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形成我市《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初稿)》。定期开展情况调度、现场督查,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地见效。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上半年全市承包土地经营权累计交易面积1.98万亩,成交金额7560万元。实现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的全流程监管,上半年全市成交项目2749个,成交额4亿元。聚焦“三农”融资难题,全市工作经验得到潘省长的批示肯定,全市18家合作银行,累计为169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余额18.8亿元,在保余额8.4亿元。
(四)农业安全发展防线不断巩固。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开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农危化品使用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4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2个。出台《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回头看”,制订方案、全面部署,建立协调推进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定期督查。目前,全市累计排查设施大棚24958个,排查面积32797.67亩,暂未发现新的“大棚房”问题。
二、高质量考核及工作专班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乡村振兴专班运作及考核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围绕乡村振兴考核进入全省第一层次的目标要求,研究编制《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专班实施意见》,明确成员部门、小组人员和重点目标任务。专班下设“一办五组”,即办公室、产业振兴组、人才振兴组、文化振兴组、生态振兴组、组织振兴组5个工作指导组,负责推进专班重点工作的落实。建立专班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每月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个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确保争先进位。今年纳入省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共包含10项指标,具体推进情况如下:
1.财政支农投入方面。指农林水支出预算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个方面,权重各占50%。2021年市本级(不含溧阳市)农林水(213)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3.47亿元,比2020年增长4.41亿元;2021年市本级(不含溧阳市)农林水(213)一般预算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514.99亿元)为4.56%,高于上年的4.41%。后期将根据全市乡村振兴等系列政策出台,适时调整预算,确保“双高”。省土地出让政策还未出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还未确定。
2.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水平。指纳入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考核库管理的项目,包括年度实施项目个数、年度完成投资、省级示范项目数量及完成情况、对拉动全省农业农村投资贡献、服务推进能力等。今年全市纳入省考核项目93个,年度计划投资6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9.7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61%。
3.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指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耕地面积的比重,同时,将地理标志农产品、养殖业绿色食品发展水平折换计算。省目标值62%。2021年新申报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24504.9亩,新申报养殖业企业10个,8个企业已获证。根据目前预估测算,常州市及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应可达到65%以上,4个被考核的辖市区除新北区外其他均可以超额完成任务,新北区由于省绿优基地核算面积不超过40%的新规则,需进一步挖掘潜力,目前预估值在55%以上。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包括家庭农场发展水平、示范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年增长率、农产品经营主体纳入质量平台监管数量4个方面,权重各占25%。
(1)家庭农场。包括家庭农场总体发展水平和示范家庭农场培育程度。家庭农场总体发展水平考核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的录入率和准确率,录入率≥100%得满分。目前,我市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录入率为94.1%,钟楼区和经开区的录入率偏低,分别为17.8%和40.3%;准确率根据第三方抽查核实情况计分。示范家庭农场培育程度权重以“双2”目标进行定量考核评分,我市目标值为855家,目前全市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为461家。由于家庭农场考核基数为2016年的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钟楼区的家庭农场基数为460,全面排查下来仅存82家,拉低了全市的录入率。这一数据同步影响了示范率。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这一指标考核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率、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率和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目标。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率达到全省平均值得满分,目前我市县级以上示范率为18.7%,高于省13%平均值。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率达到省平均得满分,目前我市省级以上示范率为20.3%,全省平均示范率是随着各市的示范率浮动,尚无数据。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目标达到3%得满分,对照公式今年我市只需扶持20个左右的示范社即可达标。
(3)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年增长率。省考核目标值为7.5%。上半年,我市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额(交易额)474.7亿元,同比增长23.8%,二季度增幅较一季度有所回落,高于7.5%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要求。销售额(交易额)突破100亿的有2家,超过50亿的有2家,近20亿的1家,实现1-5亿销售额的有1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总体运行形势好于预期。
(4)农产品经营主体纳入质量平台监管数量。指农业经营主体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注册并通过省追溯平台出具合格证(含追溯码)或具有基层监管信息的生产经营主体数。省对我市下达的任务指标为1万户主体入网。目前,全市已入网1.2万户,力争年内达到3万户。
5.数字农业与农业装备发展水平。包括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2个方面。权重各占50%。
(1)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由三项内容构成:一是县域涉农数据与“苏农云”平台共享程度。县域数据资源数量、数据资源目录数量由各辖市区上报后产生数据量,省级通过“苏农云”后台统一测算。经与省农业农村厅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沟通,表示该指标目前仍在与综合考核部门商榷过程中,其中“全省平均值”等数据均未能统一测算标准,我市各辖市区以上两项数据正常填报上传,预测处于全省中等水平。二是县域农业物联网数据共享程度。我市目前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面积占比达20%,接入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的物联网数据量为12.2万,省级平均16万,名列全省第八。今年金坛即将开始“物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建设,我市其他县区正在谋划物联网接入有效数据提升计划,预计下半年数据量将逐步提升,目标在年底前进入第一方阵。三是县域益农信息服务水平。全市益农信息社共559家,到6月底,依托益农信息社或平台的便民服务累计人数8.88万人次,该指标无全省目标或平均值反馈,按照统计上报,我市目前在全省中等水平。“苏菜直通”目前数据1.45万条,列全省第七位,由于该指标主要依赖生产经营户上传信息量,下半年是我市农产品上市主要时间,预计新增数据量下半年会有较大幅度增加,目标在年底前进入第一方阵。
(2)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指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的总体机械化率发展水平,按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测算。江苏省计划2025年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70%。2020年我市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为59.67%,在全省位居前列。预计2021年我市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达62%左右。
6.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指县域范围内已达标农村生态河道占比。我市(仅统计溧阳、金坛、武进、新北4个涉农县区)农村河道共有78条县级河道和563条乡级河道,总长度分别为755公里和 1763公里。根据2020年统计,各地生态河道已建成县级28条、乡级155条,共计668公里,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26.7%,预计2021年底我市生态河道覆盖率可达到28.4%。省考核指标为定量综合指标计分,指标分为水平指标和发展指标,具体计算标准未定。
7.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落实。指市县落实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情况,为定性指标。我市正进一步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开展摸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家底调查,制定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集聚市区镇人财物力,在天宁区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编制各行业农村公共设施管护实施方案,梳理管护责任清单,落实管护项目,推进管护体制机制改革。
8.美丽宜居乡村建成率。指各地实际建成的美丽宜居村庄数量占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数量的比重。全省实际建成的美丽宜居村庄,包括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传统村落及其他达到江苏省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标准的各类村庄。2020年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成率达84.7%。近期省出台了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除产业指标外基本上参照省特色田园乡村标准,要求明显提高。2021年新建成的美丽宜居乡村验收工作还未开展。同时,《常州市镇村布局规划(2020)》的规划发展村庄中含有少数规划集建点(主要涉及武进、新北),对于短期内暂无建设计划的村庄无法建成美丽宜居乡村,因此该项指标只能尽量多得分。
9.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省政府下达我市粮食播种面积142.0万亩、产量13.8亿斤。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夏粮播种面积55.16万亩、单产340.33公斤/亩、总产3.75亿斤,分别比去年增加7.29万亩、增16.32公斤/亩、增0.65亿斤,但据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反馈,省调查总队核定我市夏粮播种面积增加1.5万亩左右、单产减1公斤(数据还没有公布),这样我市夏粮定案数据面积49.3万亩、单产323公斤、总产3.18亿斤左右(预估)。要完成省考核指标我市秋粮面积需达到92.7万亩、总产10.62亿斤以上。据农业农村部门统计,我市秋粮面积95.51万亩,较上年增加2.5万亩,按照去年我市秋粮单产575.36公斤/亩算,如秋粮面积95.51万亩,则总产10.99亿斤;如秋粮面积92.7万亩,则总产10.67亿斤。今年秋粮播栽基础较好,当前长势也较好,所以,如果秋粮生长中后期不发生大的灾害,且省调查总队对秋粮面积不大幅核减,完成省定目标应该问题不大。
10.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完成率和农田建设管理水平。定量指标上,已完成4.2万亩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定性指标上,着力提升农田项目管理水平,争取做到不失分,不扣分。
(二)省高质量考核个性指标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列入省高质量考核个性指标,分值为5分。经与省专班联系,具体考核内容和方法等还未确定。目前,只有简单的计分办法:做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完善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对重点水域实施动态监管,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力、引发负面舆情、发生违法捕捞案件被省级联合检查通报的,每发生一起扣2%;被国家通报每发生一起扣10%。
今年禁捕工作突出“一机四防”能力建设,织密织牢长江“十年禁渔”防护网。“一机”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禁捕办先后下发《建立健全我市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完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局与镇江、扬州、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在四市交界水域开展跨界水域禁捕联合执法检查,共同签署《镇扬泰常长江禁捕执法协作共管协议》。“四防”即:一是补齐短板,夯实“人防”基础。强化渔政人员编制保障,统筹基层禁捕人员力量,提升渔政管理执法队伍能力。加快长江禁捕执法基地建成投用,派驻渔政执法人员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沿江部分区段增设物理隔离围网、配置50吨级渔政执法船等按程序启动建设。二是创新引领,提升“技防”水平。加强大数据、互联网应用,推进技防设施建设。长江禁捕信息化防控系统自今年3月建成运行以来,累计推送各类预警信息8737条,经二次研判后下发工作指令219条,教育驱离违法行为人员38名,带回公安机关审查后移交渔政部门处理29人,刑事拘留3人,极大震慑了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强化宣传,发挥“群防”优势。加强长江禁渔宣传,印发《长江干流禁捕工作常见问题解答手册》5万份,推送禁捕宣传短信和进入沿江区域触发式禁捕警示短信,在重要场所悬挂各类长江禁捕横幅和宣传牌。组建专职护渔队,两批共24名护渔队员已培训上岗,协助巡护人员达到37名。公布举报电话。开发偷捕举报模块,内嵌至“我的常州”APP,便于市民直接对偷捕、偷钓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全面织密智能防控网络。四是排查隐患,注重“预防”处置。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捕”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开展了以长江刀鲚为重点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活动。开展问题隐患整治,取缔无证水产市场1个,拆除相关违章建筑,保持三无船舶和违规网具动态清零。市级不定期开展长江禁捕明查暗访10余次。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网络舆情预警、监管与应对处置,健全信访稳定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预案。截至目前,全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未有信访及负面舆情发生。
(三)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情况
今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委深改委2021年工作要点。我局围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调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工作内容,多次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深入实地走访调研,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一是摸清底数。对各地的人均耕地情况以及1440个规划发展村的农户底数都逐一做了梳理。目前,全市共有宅基地61.11万宗、18.92万亩。二是起草文件。研究制定了《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市级层面建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按月排出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计划,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三是务实推进。出台了《武进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完成了宅基地综合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并开始试运行,试点乡镇礼嘉镇、湟里镇、嘉泽镇在农民自建区建设、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盘活利用等制度创新方面形成了典型案例。溧阳市起草制定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相关配套制度文件7个,构建了“1+1+N”制度体系。完成并审议通过了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并完成了中期成果。制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宅基地基准地价,成功举行了宅基地资格权证首发仪式和“有偿选位、择位竞价”竞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创新政策、完善制度,统筹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改革和城乡融合发展,着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展现责任担当。
(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管护,推进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鱼池建设和改造,稳定生猪等畜牧业发展。高度重视并确保粮食生产和高标准农田等有难度的重点任务完成。实施现代种业提升三年行动,落实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加快构建现代种业体系,努力建设种业创新强市。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三年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创建成效,实现重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全覆盖。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有序发展。以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为牵引,培育一批现代农业新标杆。推进品牌强农提升行动,加快培育“常”字头精品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集群,放大品牌效应。加强现有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的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引导包装一批储备项目快立项、快认定、快入库。鼓励各类工商企业和金融资本进军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科技服务、高端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区域性农产品流通等。全面推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技术、现代装备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市智慧农场的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
(三)促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展开。科学布局城乡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抓好垃圾处理、污水处置、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统筹抓好乡村公路、电力、天然气、供水和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五区二十五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建设为引领,以常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打造更多具有地方特色、形态各异的美丽乡村。年内完成一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点揭牌。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政策指导,推动改善农民住房条件。
(四)激发农村持续发展机制创新活力。以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为新起点,开展茅山老区乡村振兴帮促工程,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和大救助体系有效衔接。完善富民强村发展机制,持续推进创业就业富民行动,实现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丰富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和渠道。支持溧阳市、金坛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溧阳市、武进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试点,抓好武进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和新北区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省级改革试验。
(五)汇聚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加大乡村振兴专班推进力度,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强化乡村振兴督查,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加快形成并落实《全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突出党建引领,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第一线。推动土地出让收入更多用于农业农村,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支持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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