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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1年度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教人〔2021〕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1-21 公开日期:2021-0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21年度转正定级考核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度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教人〔2021〕3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度转正定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1.2020年新录用的硕士毕业生见习期满6个月考核;
  2.2020年新录用的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12个月考核;
  3.2019学年度延期转正的教师延长见习期满考核。
  二、考核方式
  采取平时考核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占40%,终期考核占60%,具体组织区分教师和其他新录用人员。
  1.教师
  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考核内容见附件1),终期考核采用一堂汇报课、学生满意度测评(附件3)以及查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情况等方式组织。新教师汇报课原则上由学校组织实施,评委由2名本校评委(校领导、教导主任、同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和1名外校评委(同学科骨干教师等)组成。学校综合评议后得出转正定级考核综合得分。
  2.其他新录用人员(校医、会计、其他工作人员等)
  平时考核学校负责(考核内容见附件2),结合岗位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进行评鉴,打出平时考核分;终期考核采取述职评议、教职工大会测评(附件4)的程序组织。述职评议原则上由学校组织实施,评委由1名校领导和4名不同学段教职工代表组成。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附件1、附件2)相关部分;
  2.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根据转正定级人员入职以来工作情况,打出平时考核分;
  3.考核小组组织新教师汇报课评价和个人述职评价;
  4.考核小组通过综合评议,打出终期考核分,并核算综合得分;
  5.考核小组汇总转正定级考核情况,提交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
  6.学校将考核结果(附件1、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如有需要,亦须报送附件5)。 
  四、考核结果
  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优,89—75分的为良,74—60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考核结果良及以上,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为中的,学校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延期转正;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转正。
  考核结果中及差的人员,学校填报《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综合评价表》(见附件5)。
  五、有关要求
  1.严格程序。各校要及时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考核方案,区分不同人员分批、分类组织考核对象开展转正定级工作。2月23日前报送2020年新录用的硕士毕业生考核结果,6月20日前报送其余人员考核结果。
  2.严格标准。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转正定级:存在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汇报课考核不合格;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教职工测评低于85%;新教师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
  3.兑现工资。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的人员,按期执行定级工资。
  六、其他事项
  1.对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不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由个人委托保留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求职。具体手续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有关规定办理。
  2.对转正定级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向学校申请复议,由学校工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报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可向市人社局人事争议仲裁厅申请仲裁。
  联系人:倪进,联系电话:85681336,电子邮箱:jurs@czedu.cn。
  
  附件:
  1.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
  2.新录用人员见习期满考核表
  3.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所任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4.新录用人员(非教师岗位)转正定级考核教职工满意度测评表

  5.转正定级综合评价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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