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按规定承担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部分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维修定点工作。
5、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综合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用房的产权、基建、购置、大修改造、使用调配和处置的统一管理。
6、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管理、审核、发放老职工住房补贴经费。
7、负责拟定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市领导的住房及相关服务工作。
8、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能力。
10、承担市四套班子有关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履行市委、市政府的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职能。
11、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环境绿化、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车辆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和机关党委等11个处室。实行部门预算的局属事业单位有常州市行政中心管理处和常州市机关幼儿园。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强化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录入及核对2000余条新增资产数据。积极参与“一办四中心”建设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与13家物管单位签订了新一轮服务用房合同,妥善处理原机关房产公司改制剥离资产的划转及往来款项。完成了市政府办等22家单位的办公设备、车辆、周转房及房屋租赁等资产处置59批,资产原值近4000万元。
2.严格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认真完成39个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运行经费专项预算编制工作,有力保证了各单位正常运行的资金需求。公开了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及会议费用决算情况,核对了38家集中核算单位的年度预算指标、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等数据,核查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重点科目,更新了2014年度财政供给人员信息数据,完成了470名儿童统筹医疗门诊费用的报销结算。全年累计完成各类资金核算达5.2亿元。
3.做好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研究起草了《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进行程序性会签。积极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资料归档等工作,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完成了行政中心、博物馆、规划馆等办公用房日常维护工作。
4.深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动艺术高等职业学校、常州创意产业基地等开展能源合同管理试点,组织用能大户能源审计、执法专项检查等20批次,先后40余次深入创建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等7家单位荣获了“2015年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常州市水文局等15家单位通过市级节水型单位验收,超额完成了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和人均水资源消耗同比下降1.2%的节能目标。结合“世界水日”、“全国低碳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节能公益活动,组织专题业务培训达300人次,发放LED灯、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发送公益短信5000多人次。
5.有序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围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众多问题,先后赴广东、山东等地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对车改相关数据测算、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和司勤人员安置分流等进行了研究和细化,牵头起草了公车改革“1+5”总体方案,并一次性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8日,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会议,对全市车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下一步,将认真做好公务用车改革的后续工作,同时对辖市(区)、中央及省垂管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全市车改工作整体推进。
6.安保工作成效明显。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和制度防四位一体建设,全年完成来访人员登记约25万人次,组织各类专项安全检查36次,落实安全巡检巡查2800人次,处理各类应急报警、上访事件近380起达12万人次。开展消防设施排查维护,邀请市消防支队对行政中心消防设备进行了6次全面检查,更换维修各类灭火器、监控视频、烟感器等820个,组织200多名消防员进行现场灭火演练培训。加强车辆停放整治,及时制止各类违规车辆3800余辆,张贴告示单56张。全年行政中心内部未发现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及火警火灾事故,连续13年被评为“市治安管理先进集体”。
7.重大活动保障有力。圆满完成了全市两会、科技经贸洽谈会、动漫艺术周、“东方之星”沉船事故善后处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抗洪抢险等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物资准备到位和安全督查到位。强化责任使命意识,严格遵守会议保障要求,规范会务操作流程,做到精心管理、细心服务,会务满意率达100%,会议中心成功创建“青年文明号”服务班组。全年共保障各类会议近1.5万场38.5万人次,保障公务用车约1200台次,安全行车20万公里。
8.幼教发展取得进步。以集团化办学为支撑,不断深化特色幼儿课程,推进课程游戏化建设,开展教师园本培训,举办各类公开示范课、专题研讨会、基本功竞赛等30余场次,积极参加幼儿体操、诗文诵读等多项大赛,先后有40人次荣获区级以上荣誉50多项,促进了师资队伍建设和幼儿健康成长。早教中心被授予“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A级单位”,主导编排的《0-3岁亲子创意美劳手册》由凤凰出版社出版并正式上架出售。常州市“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基地”首次挂牌并落户机关幼儿园。
9.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以“走动式管理”为抓手,对大项设备设施、环境卫生保洁、花草树木绿化进行检查维护,完成各类巡检、报修36000余次,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8%。以“创建营养餐厅”为契机,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改造洗碗机流水线,引进全自动煮饭机,举办创新菜品展示活动,拉近了用餐人员与餐饮服务的距离,全年就餐人数超83万人次,食堂满意率达98.8%。以个性化服务为要求,积极拓展服务模式,先后组织交通法规宣传及驾驶证业务办理、新能源汽车下机关、市民卡惠民工程、金融理财等各类咨询服务90余场次,机关话务台成功转接领导来电和回叫服务13500余次。对物管服务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满意率达96%。
10.“三严三实”扎实有效。自5月下旬我市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等部门参加的专题教育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和研讨交流、专题调研工作方案。活动中,紧紧围绕“六查六看六整治”主线,突出“四专题一强化”重点,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坚持示范带动、注重实效,局主要负责人讲好专题党课“第一课”,认真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一系列重要课目,召开了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集中组织了6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先后8次深入机关幼儿园、溧阳姚巷村扶贫联系点等基层一线进行专题调研,具体解决了“三个方面十二个”不严不实问题,体现了领导带头和问题导向,专题教育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11.党建创建深入持久。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依据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党建职责要求和工作规范。深入开展“学习日”活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按要求完成了年度党课目标任务,局党组被评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集体”。组织“党员义工365”活动,参与义工服务的注册人数占单位总人数80%以上。推进书香工程建设,开展党员征文、青年读书会、“图书漂流”等沙龙活动。承办党建联系片活动,邀请党建联系片各成员单位党务干部参加局机关道德讲堂活动,加深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后勤工作的了解。开展老区帮扶工作,慰问困难党员和因病致贫群众,已累计提供帮扶资金60余万元。创新道德讲堂建设,促进讲堂重心由课堂向践行转移,全系统共举办讲堂活动11次。群团工作有创意,“七一”革命歌曲快闪、走进“壹号农场”健康体验等活动受到好评。局机关党委获得了“常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机关党建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等荣誉,5名党员同志被评为省市级先进个人。
12.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以强化队伍管理为要求,对党组工作条例的规范落实、干部档案管理系统等进行自查审核,整合完善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干部出国管理、中层干部任免管理“三大系统”。以人事制度改革为要求,完成了工资结构调整、养老保险并轨、公积金联网管理、公车改革人员安置、下属单位编制清理和岗位聘任审核等工作,制定出台了《社会公管理职工收入分配方案》。以提升能力素质为要求,把“五堂一会”与教育培训、任职培训、网上学习等相结合,举办“悦读”会等各类讲堂活动16次。同时,完成了70多名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完成了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督查情况汇报,为5位同志办理了退休手续。
13.法制建设终获突破。12月2日,常州市市长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12月8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5〕4号),并明确《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7章44条,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充分结合常州实际,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管理、服务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法定规范。该《办法》是我市第一部全面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研究制订出台了《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党内规范性文件,已于2015年12月10日印发并实施。这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机关后勤法制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大大提升我市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后勤工作主渠道作用,在行政中心各类会议室、办公室、电梯间等公共场所,利用行电子显示屏开展滚动式普法宣传,张贴更换禁烟宣传标语、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节能标志和指示牌近160多处,向各单位发放后勤普法宣传图册等1500余份,使普法宣传无处不在。
14.机关作风得到改进。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作风建设,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一把手”全盘抓、分管领导督促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三级联动机制,以狠抓工作落实来提升对各项工作的组织和推动。以反“四风”为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切实做到“三严一控”,即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控制日常开支不超预算。全年全系统暂停各类物资采购19批次,压缩办公经费开支约28.6万元。建立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答复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意见反馈21条,严格落实机关工作日常考核要求,积极营造风正气顺的工作环境,形成了以过硬作风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
15.廉政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以严促廉,以廉落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陆立才同志生平事迹图片展、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等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算清三笔帐》《红线》等警示片,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意识。狠抓节点教育,抓住重大节日、干部成长、重点工作等关键节点,开通廉政短信提醒功能,利用短信平台、局域网、内部杂志、简讯等载体,大力开展“节点教育”,对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常提醒、常敲打。注重日常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计划,邀请市纪委办案人员、市委党校教授等进行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先后组织8次任职干部廉政谈话、违纪违典案例分析及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做到廉政教育长期化、经常化、常态化。
16.政务信息稳中有升。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全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6条,同比增加11%。全面做好市长信箱、网络发言人、12345服务平台、档案管理专网、电子政务内网、局网站及网络安全等9个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办理建议提案、上级转办件、依申请公开及来信来电来函66件,同比上升16%,办结满意率达100%。全系统共推送各类宣传信息近400篇,撰写《法制后勤之“三观”》、《以“四入四力”为抓手积极拓展机关道德教育新的实践平台》、《集团化办学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研究》等理论调研文章30余篇,被各类杂志刊物和网络媒体录用约210篇次,数量和质量同比均有提升。编辑《机关后勤简讯》4期。
第二部分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198.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901.02万元,减少37.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事业成本。其中:
(一)收入总计3198.3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901.02万元,减少37.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事业成本。
(二)支出总计3198.3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7.4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79万元,减少1.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事业成本。
2.教育支出(类)支出599.3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2.65万元,减少12.12%。主要原因是维修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00.6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43.67万元,减少80.40%。主要原因是老龄事务的经费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03.9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8万元,增加2.75%。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6.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38万元,减少2.3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319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8.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319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33万元,占81.40%;项目支出594.99万元,占 18.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198.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01.02万元,减少37.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事业成本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319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01.02万元,减少37.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事业成本等。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8.03万元,支出决算为319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1.66万元,支出决算为97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等。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4.41万元,支出决算为54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经费开支增加。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18.1万元,支出决算为34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等。
4.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事改企人员体检费用。
5.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科洽会会议经费。
(二)教育支出(类)
1.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569.31万元,支出决算为5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68.96万元,支出决算为30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6.15万元,支出决算为93.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77万元,支出决算为4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57万元,支出决算为6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4%。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3.51万元,支出决算为5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3.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8.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01.02万元,减少37.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事业成本。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8.03万元,支出决算为319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3.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22%;公务接待费支出18.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9.10万元,完成预算的13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汇率、国际机票等成本上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1.22万元,完成预算的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18.08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08万元,完成预算的85.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37批次,1564人次。主要为接待各地来常州学习参观考察人员以及工作用餐。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30.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个,参加会议128人次。主要为召开机关后勤会议、安保会议等。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2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5个,组织培训99人次。主要为培训财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技工职能培训等。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84万元,比2014年减少6.30万元,降低4.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行政事业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4.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6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其他人事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等。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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