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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体育局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91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55x/2024-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复〔2024〕8号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2024-05-17 公开日期:2024-05-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91号的答复
市体育局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91号的答复
常体复〔2024〕8号

A

公开

王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发展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来,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严格落实国家、省及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下简称“机构”)审批监管治理工作,规范机构办学培训行为,净化培训市场环境,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治理效果显著。

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在案488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中248家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监管率位居全省第一;311家审批通过并获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审批率64%,审批数量及进度位居全省前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及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在市“双减办”组织协调下,我局经常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随机联合督查,重点督查培训机构场所管控、师生管理、培训资质,监管账户开设、收费情况,场所安全设施等,对培训机构存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整改意见,并要求机构严格执行省、市、区各项规定,落实各项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引导家长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推动选课、购课、消课、退费等全流程监管全部依托平台进行,坚决防止培训行为不规范、预收费“体外循环”等突出问题。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青少年体育培训环境,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确保常态化校外培训工作抓细抓实,下一步我市将狠抓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校培机构资质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落实市“双减办”校培机构攻坚行动计划,突出重点、久久为功,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走深走实。督促各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严把体育类培训机构资质审批工作,做到“应批尽批、应管尽管”,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市体育类校培机构审批工作;同时建立好台账,引导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实施资金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白名单”校培机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校培机构,纳入“黑名单”。

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各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到各类银行开设收费监管专户或风险保证金账户,引导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存量、增量资金全部纳入监管。实现校外培训机构授课、收费、消课、退费等全流程监管,防止流于形式,杜绝体外循环,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资格审核流程,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常态化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建立健全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落实培训教材审核,对培训材料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推动落实校外培训材料全流程、全门类管理,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

三、积极探索校培机构“信用评估”体系。为提升校培机构运营管理规范化,市体育局积极探索建立校培机构“信用评估”体系,武进区作为常州市的试点单位,与联通公司联合开发“信用评估”体系,目前运营良好,后期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四、优化师资力量,提高校外体育培训人才质量。市体育局大胆探索体育人才培养模式,通过“社会力量办市队”、创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孵化基地”、开设“体育教练员专项业务培训班”等措施,不断提升校培机构师资队伍专业业务技能,为更好的服务青少年学习各类体育项目技能做好有力保障。

签发人:刘志峰

经办人:陈来彬

联系电话:85683012

常州市体育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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