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1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21〕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4-29 公开日期:2021-04-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常州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1〕4号)精神,现就开展常州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0日至16日。
  二、活动主题
  法律伴我成长。
  三、宣传重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学习贯彻民法典; 
  (四)学习贯彻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开展网络文明、网络安全教育; 
  (五)开展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将法治教育与青春期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防欺凌教育等相融合。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市级启动仪式。定于5 月8日举办常州市第三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开展“六个一”法治教育活动。活动周期间,全市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要举办一场法治副校长或普法志愿者“未保法宣讲会”、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
  (三)营造法治教育良好氛围。全市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要通过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要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运用法律情景剧展演、模拟法庭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周组织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活动。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制订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员预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要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地各校要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好教育周活动,要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方法,培养青少年学生法治思维能力。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到基地开展实践式、互动式教学。要切实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围绕教育周主题,重点展示本地区组织开展活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刊、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教育周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相关总结材料于5月1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各辖市(区)以区为单位报送,各局属学校直接报送。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85681361,电子邮箱:8210224@qq.com。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