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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学校保安员反恐防暴培训的工作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1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安〔2014〕1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4-10-27 公开日期:2014-1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开展学校保安员反恐防暴培训的工作
关于开展学校保安员反恐防暴培训的工作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公安局(分局),直属各学校、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保安员业务素质,加强学校反恐防暴能力,保障学生安全,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学校保安员反恐防暴培训,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门禁管理,进一步制定完善出入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各学校要切实担当起学校的主体责任,把提高保安员业务素质作为学校安防工作的重点内容。从保安服务采购、保安员选聘、保安队员管理、保安日常工作等各个方面规范操作,明确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安防水平。
  三、各学校要与当地公安部门主动联系,请公安部门指导、帮助学校培训保安反恐防暴业务。各级公安部门要积极主动服务学校,支持学校全面提升保安员业务素质的各项工作,为反恐防暴培训提供师资。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教师护校队,与保安员同步培训。
  五、结合学校和周边治安状况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添置必要的反恐防暴器材,定点定人管理。
  六、本次保安员反恐防暴培训要求于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完成后各校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应急预案和培训简要情况及现场电子相片。
  七、各学校、当地公安派出所要共同建立保安员业务培训长效机制。新到学校任职的保安员要先审核后留档、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要与学校安保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反恐防暴训练至少每学期一次。
  八、各地各校要和公安部门联合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护学在行动、伤生必严惩”的强烈震慑效果。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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