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环保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我局积极落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全面加强环境法治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环保建设,抓好各项环保重点工作,为建设产城融合的新常州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突出生态绿城,建设生态文明
今年3月,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下发了《2015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各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综合考核。近年来,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综合考核中,已连续3年排名第二。
1.深化生态绿城建设。“生态绿城”是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积极探索,经过两年的实践,我市的“生态绿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初步实现“为城市增强生态功能,给市民更多绿色空间”的目标,并在2014年度十件民生实事满意度调查中,名列第一。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今年重点实施生态源保护、郊野公园、城镇公园绿地、生态廊道和生态绿道六大类224个项目,完成217项,完成率96.9%。实现增绿22780亩,连网215公里。建成淹城路、横塘浜等生态绿道和藻江河、嫩江河等生态廊道,溧阳燕山公园二期已建成开园,进一步提高了绿化覆盖率,增强了城市生态功能。
2.强化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绿城建设重点突出生态红线的保护,制定《常州市生态绿城建设引导》,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红线区域一级、二级管控区的保护要求,针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和建设,从景观层次多样性、土壤性质、物种多样性、地形地貌、水质因素等方面提出了量化的提升要求。对6片生态红线区域制定“一区一策”的保护方案,并开展生态资源调查。今年,市人大、政协先后对生态红线保护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和考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从制度上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
3.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出台《2015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督查考核办法》,健全生态文明综合考核制度。制订出台《常州市关于贯彻〈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物价、财政、环保等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关于开展扬尘排污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提升扬尘管理水平。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强化生态环境源头管控,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绿色采购的指导意见》,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供应商(特别是预拌混凝土等堆场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完成《常州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报告》初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根据《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市环科院全资公司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期完成环评脱钩工作,摘掉了“红顶中介”的帽子,实现了业务、人员的平稳过渡。
4.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广场宣传、现场体验、环保时装秀等宣传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政风热线”省市联播活动,积极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环保工作氛围;联合常州市电视台拍摄“绿色常州你我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环保在行动”宣传片,年终在市主流媒体开展了一系列专版报道,广泛宣传环保工作成果;联合团市委、新北区政府在新龙生态林成功举办“2015生态绿城彩虹跑”活动,宣传环保低碳理念,展示“生态绿城”建设成果。同时,完成“常州环保”网站的升级改版,丰富版面内容,加大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使之成为展示环保风采的平台,市民了解环保工作的窗口。另外,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宣传,11月18日,市委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文件学习会,我代表环保局作了专题宣贯报告,并随后分别为各辖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以中心组学习形式作专题报告,解读最新政策要求,剖析存在问题,指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突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环保
今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之年,我市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其“钢牙利齿”的作用,不仅保障和提升了我市的环境质量,还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压降环境信访,使得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1.全面宣贯新法。先后在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向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和辖市区领导专题解读新《环保法》,强化各级领导“法治环保”的理念。召开环保警示教育会议,与全市15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签订《常州市企业环境守法承诺书》,警醒企业做到环境自律、诚信守法。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环保执法知识竞赛,全面提升环境执法队伍的学法、懂法、用法水平。年底又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环保业务知识考试,强基固本,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2.理清监管事权。按照“属地管理、条线负责”原则,厘清依法行政与行政推动的关系,重点突出环保主业。同时,根据环境要素的划分,对内设处室作出了调整:新成立了水处,大气、土壤方面也将分别成立处室。进一步健全完善“查处”分离制度,委托市环境监察支队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成立政策法规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杜绝“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现象。严格落实“监管频次量化、监管任务细化、监管结论痕迹化和监管结果报告制度化”的要求,理顺日常监管和监察执法的关系。
3.严格环境准入。建立健全空间准入、总量准入和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通过严格环境准入,扎紧污染物管控的“篱笆”。一是空间准入。重点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和批准。二是总量准入。不断强化规划环评在严格区域和行业总量准入方面的作用。实行污染物总量替代削减,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落实、减量替代方案不明确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和批准。三是项目准入。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明令禁止建设区域内的项目、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环保基础设施不齐全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和批准。今年以来,我局已劝退不符合环保政策等受理要求建设项目30余个。
4.严格刚性执法。开展“六比四赛”环境执法竞赛活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和追责力度,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等“硬招”,查处典型案例、新型案例,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我市向社会公布了上半年度十大典型环保违法案件,《中国环境报》等主流媒体也对我市的按日计罚典型案例进行了重点报道,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全市环保系统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56起,同比去年增长45%,其中查封扣押40起,按日计罚11起,限产停产28起,行政拘留5起,移送司法15起。
(三)突出综合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市区PM2.5平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同比2013年下降18.1%,达到省考核优秀等次。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8天,同比2014年增加22天,优良率70.7%。我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竺山湖水体中污染物浓度稳中有降,总氮较去年同期下降16.6%,未出现蓝藻大规模聚集现象。3条入湖河道水质均达到四类标准。经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核查,“十二五”期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9.74%、16.94%、27.77%、27.51%,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强力推进重点治理项目。全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共1294项,完成1270项,完成率98.2%。完成816台燃煤锅炉整治,基本完成钢铁、火电、水泥企业限期治理改造,完成83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整治,并在省内率先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试点。基本完成164家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及港口码头堆场整治和中心城区80家无证无照堆场整治。二是强化管控。继续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强化管控要求。对两个重要时段启动管控程序:保优良天数,一旦预测空气质量明显恶化时,会同建设、城管等部门立即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加大执法巡查,加大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对钢铁、水泥、热电等重点企业安排专人定点执法巡查;预测AQI指数将超过200时,按预测结果先行启动预警应急管控措施。大力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年初对市区6个自动站1公里范围排定188项具体工程,7月起将整治范围扩大至2公里,排定项目均按要求完成整治。三是完善推进机制。市政府年初专门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4月份出台四、五月份攻坚月行动方案,第3、4季度分别出台了季度工作方案。建立“日发布、月通报、季点评制度”,每天向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发布空气质量数据及排名情况;加强督查,每月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每季度在生态文明在行动点评会上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点评。针对横林镇存在的燃煤锅炉整治进展缓慢等问题,对当地党委政府进行约谈。
2.加快水环境整治。水环境整治项目378项,完成356项,完成率为94.2%,其中121个省太湖治理目标任务项目,已完成117个。一是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德胜河应急取水头部及泵站建设工程已建成,金坛市长荡湖水厂20万吨/日深度处理工程已开工。二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成,戚墅堰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开始安装设备,全市新增污水管网166公里。三是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已建成。四是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已推广商品有机肥1.13万吨,种植绿肥1.25万亩,建成循环农业工程5个、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2个和畜禽养殖场整治工程5个。五是加强小流域整治,新沟河按国家进度要求完成年度任务。六是落实治太应急措施,自4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太湖应急度夏工作,共打捞处置蓝藻14万吨,全面完成年度安全度夏任务。
3.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及固废、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积极推进土壤污染调查与修复工作,制订了《常州市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技术指南(试行)》,完成10块农用地20000亩的调查任务。同时,完成了6家关停污染企业12块场地的土壤污染调查任务。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溧阳中材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基本建成,有望年内形成2万吨/年的处置能力,金坛润克开工建设,光大升达和北控安耐得完成项目报批等前期手续。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积极研究落实核与辐射的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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