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国外智力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引进国外智力促进产业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16〕101号),现就2016年度市级引智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间在1年以上、国有、民营和国内资本控股的企业;
(二)为我市提供引进国外智力服务的各类科技、人才等机构(不含财政保障的各类单位);
二、申请资助的类别和条件
(一)外国专家工薪补助
企业聘用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在企业产品研发,企业管理取得突出成绩,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该企业可申请工薪补助:
1.在国外企业曾担任工程、技术、管理中层及以上职务的;
2.在我市企业担任总经理、总工程师或相应层次及以上职务并在常州市办理了《外国专家证》的;
3.12个月累计工薪在30万元及以上(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为准,下同),在我市企业工作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满12月的。
(二)引智项目资助
1.2016年,企业引进外国专家,开展智力合作,合作项目取得成绩果,外国专家符合以下条件的,该企业可申请市级引智项目资助:
(1)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且引智项目符合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的;
(2)在企业担任工程、技术、管理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中承担技术攻关、技术咨询、人才培训任务,工作确有成效的;
(3)申报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
三、申报方式
以下材料需提供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文档(表格电子版和佐证材料扫描件)
(一)外国专家工薪补助
1.《常州市企业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工薪补助申请表》;
2.外国专家工作情况小结(包括专家个人介绍、工作内容、取得成绩);
3.申报企业工商登记材料(证明企业性质和股份结构);
4.外国专家聘用合同;
5.外国专家国外任职情况证明材料;
6.外国专家证复印件;
7.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签章页);
8.税务部门出具的外国专家薪酬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截止2016年9月);
9.外国专家工作现场图像资料。
(二)市级引智项目
1.《常州市引进海外智力项目申请表》;
2.《外国专家情况表》;
3.申报企业工商登记材料(证明企业性质和股份结构);
4.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签章页);
5.国际机票行程单或电子客票(能够标明专家姓名、地点、时间、金额);
四、其他
(一)注意事项
2016年已获国家、省外国专家局立项资助的企业,同一项目同一专家不得再次申报2016年市级引智项目,不同专家可再次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请各辖市、区在材料初审、盖章之后于2016年11月10日前汇总材料(附汇总表)上报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曹 静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922
电 话:85681938
邮 箱:769658181@qq.com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常州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请表
2.2016年度市级引智项目( )区(市)申报汇总表
3.外国专家情况表
4.高层次外国专家工薪补助申请表
5.2016年度高层次外国专家工薪补助( )区(市)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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