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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4-000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4〕2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4-06-21 公开日期:2024-06-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的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建设,积极构建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服务更加精准、就业环境更加良好的高质量充分就业新格局,推动新时期我市就业创业工作走在前、做示范,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我市建立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年均保持在1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平稳。结构性就业矛盾进一步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显著提高,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3万名以上。2025年末,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1450人,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均达到35%。劳动环境有效改善,劳动关系更趋和谐,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不断健全,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与GDP增长相同步、与CPI变化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
  1. 就业工作优先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将就业优先政策纳入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各级政府促就业主体责任,将城镇新增就业纳入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将就业创业富民工程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纳入宏观调控目标。
  2. 就业政策优先落实。建立援企稳岗常态化机制,调整优化稳岗返还、吸纳就业补贴、企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拓岗。加大“苏岗贷”“富民贷”等金融支持力度,稳步扩大融资规模。实施专精特新企业、民营企业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经营主体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作用。
  3. 就业效果科学评估。落实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推动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落实重大政策和重要决策影响就业、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等评估机制,优先确定吸纳就业好的项目,提早衔接用工信息发布、组织招聘、技能培训等。
  (二)进一步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1. 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实施就业岗位开发计划,稳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助理、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国企国资等政策性岗位;实施基层服务项目,更多开发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基层治理等基层岗位,鼓励毕业生参与“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发挥在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联盟作用,创新联合行业协会商会,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依托高校“青春留常”工作站,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为高校学生提供职业指导、职业素质测评和岗位推荐等系列服务。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样板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实现单独工伤保险全覆盖,打破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之间的学历壁垒,扩大就业见习覆盖范围。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调查和就业服务,对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结对帮扶,常州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90%以上。
  2. 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畅通失业人员服务渠道,完善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机制,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缩短失业人员失业周期。打通就业帮扶“最后一米”,组织实施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托底安置特殊困难人员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优质就业服务延伸进社区、进商圈、进银行网点。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常态化帮扶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政策援助等服务。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力度,优先做好退捕渔民、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保障工作,对零就业家庭提供“一人一档”“一对一”精细化服务,确保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 开辟农民就业增收新渠道。实施就业富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大力开展“春风行动”,采取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直播带岗、赴劳务协作基地招聘等方式,扎实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巩固和拓展劳务合作基地,吸引更多优质劳动力来常就业,不断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加大劳务品牌培育力度,通过新建劳务协作基地,创建省级劳务品牌,争创国家级劳务品牌,推动劳务品牌集聚产业、带动就业。创建就业富民乡村振兴示范基地、涉农创业基地,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三)进一步健全创业带动就业保障机制
  1. 加大扶持力度。持续实施“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创业教育、培训、服务工作机制,提升有意向创业大学生等群体的创业成功率。实施新一轮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强化财政、人社、人行等部门协同机制,扩大新政效应。
  2. 营造良好氛围。整合资金、项目、载体和活动,参加人社部“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加快创业项目转化落地,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持续开展“创业常州”创业服务活动,组织举办“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基层行、“创业常州”讲堂、创业训练营等主题活动,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最向往城市。
  3. 支持新兴业态发展。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开发新经济模式和新就业形态培训项目,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规范化零工市场建设行动,围绕服务灵活就业发展,采用多种方式建设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零工驿站、零工之家,提供即时快速的零工招聘对接服务,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提供休息休憩场所,宣传社保参保、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政策,推介更优质稳定的社会化岗位。
  (四)进一步健全高水平人力资源培养体系
  1.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赋能行动。以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积极加强企业员工、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制造业就业提质,重点开展数字经济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产业工人数字技能素质。突出智能制造、数字技能、绿色技能、新职业、新业态以及创新创业、重点民生等领域,创新开展项目制技能培训,培育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促进服务业就业扩容,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创新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2. 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强基行动。组织职业院校、骨干企业申报设立市、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重点打造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数字经济、轨道交通等专项实训基地。依托重点技工院校建好产教融合园区,建立企业教学工作站、校企联合实训基地、学生实践基地等。鼓励技工院校加快新建与新能源产业、数字技能紧密相关的专业,加快形成新能源技术专业群,支持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新能源学院、常州交通技师学院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学院建设。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创新采用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深化工学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3. 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深化行动。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数量,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以用为本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以江苏(武进)技能人才产业园为重点,积极打造全省新职业(工种)技术资源开发高地。扩大第三方评价机构数量和评价的地域范围,及时向数字技能、新能源领域进行倾斜扩充。积极落实“新八级工”制,全面推动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探索建立学徒工与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衔接机制,积极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1. 普惠均等提供就业服务。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推动援企稳岗政策措施长效化、制度化建设,为服务对象提供无差别的公共就业服务。突出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帮扶,实现重点群体实名制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推介和政策援助。继续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通过对基层人社业务的顶层设计、统一谋划、绩效评价,努力构建“基本服务政府兜底、公共服务多元供给”的新格局,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2. 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提档升级。利用现代智能显示、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构建智能化招聘大厅管理系统,推进公共市场服务产品及系统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深化“常州人才招聘”官方抖音号品牌建设,通过直播带岗、就业政策咨询、在线职业指导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就业服务。依托“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支付宝“就在常州”应用场景。采用多种方式建设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零工驿站、零工之家,提供即时快速的零工招聘对接服务,实现求职招聘有场所、岗位对接有服务、管理规范有秩序、安全运行有保障。
  3.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新能源产业、技能人才引育等重点领域,争创专业性、产业性的省级人才市场,新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不断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群规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企业,通过数字赋能、精细分类、精准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六)进一步健全劳动权益保障制度
  1. 营造平等就业环境。深入贯彻《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完善有利于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研究促进平等就业政策措施,引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人员招用条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引导,推动消除各类就业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持续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纠正查处针对性别、残疾人等就业歧视。
  2.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发“区块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免费为企业和新业态行业提供电子劳动合同专项服务,有效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根治欠薪,建好用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加大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监管和恶意欠薪行刑衔接。
  3. 推进全民参保提质增效。深化社保制度改革,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推动社会保险实现更广覆盖。落实惠企利民政策,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社保参保缴费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社保权益。促进稳定就业人员应保尽保,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引导断保人员续保,探索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参保机制,做好困难群体兜底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研判形势,把就业优先战略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营造良好就业创业舆论氛围。各地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就业资金投入责任,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就业状况和工作目标,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在统筹中央、省就业补助资金后,其余促进就业创业所需资金,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由市、区财政各半承担,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常州经开区自行承担。各地财政投入情况,将作为上级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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