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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3-000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3〕7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3-06-21 公开日期:2013-07-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常农发〔2013〕76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6.7”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6、9”公安部、省公安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决定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正确认识当前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目前,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农业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繁重,系统内工作、生产、用电、用油均处于高峰,加之已进入夏季,气温高、风干物燥,诱发火灾因素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行业健康安全发展大局。各地、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吸取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夏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查找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本系统、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检查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要重点对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农业(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点、农机库棚、提灌站、农机加油站(点)以及本单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重点场所、重要设施、人员密集地点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督促相关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足相关消防设施和装备,加强老旧电路等可能危及消防安全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一次广大员工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着重加强对农机加油站(点)、易燃易爆仓储等高危重点场所的广大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深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岗位的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责任制的落实,把消防安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密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巡查,建立完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人员,加强值班巡查,适时掌握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同时,要建立完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报告及时,处置得当,把损失减到最小。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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