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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5-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5〕22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5-03-16 公开日期:2015-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安监〔2015〕22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国家、省安监局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落脚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地区和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监管,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推动落实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巩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成果。对达标企业继续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年度自评报告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按要求持续运行。对已经达标满三年需要换发安全标准化证书的企业,按市局统一规定做好换证复审工作。

    2、加强岗位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大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工作力度,特别是把新《安全生产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项举措》(苏安〔2014〕26号,简称“双六条”)列入培训内容。加强在岗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提高自觉遵守化工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行为养成。化工企业高危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做到全部持证上岗。各地要在6月底前组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市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3、继续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的要求,指导化工企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审批,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4、落实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查隐患制度。涉及高危工艺化工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其他危险程度较低的化工生产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针对专家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企业应建立隐患整改档案。

    二、进一步提升强化本质安全保障水平

    5、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一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推广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今年6月底前组织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培训学习;二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重大危险源必须每年执法检查一次以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必须每三年覆盖检查一次。对重大危险源坚持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并按照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分级规定执行;三是检查内容以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执行情况,以及主要安全设施安装、维护和使用情况为主。市局将研究制定具体的检查内容表式并提出工作要求。

    6、继续推进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要正确处理设计诊断与新、改、扩建项目之间的关系,设计诊断整改事项涉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或因在役主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存在设计缺陷或者调整技术、工艺需对在役的主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进行改造的,均应按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7、加强和促进化工园区(集中区)规划和建设。一是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园区视频监控、污染源在线监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应急指挥系统实现联动;二是实行园区和企业24小时应急值班,随时处理突发事件,保证企业安全运行;三是定期举行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升园区和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四是完善各种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到2015年底,列入全国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的武进、新北区,要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全市化工园区(集中区)完成区域性安全评价,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依法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8、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一是按照《常州市安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意见》(常安监规〔2014〕2号),今年6月底前全市需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全部完成申请发证工作,确保依法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二是严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延期和变更审查关,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要求,行政许可、备案工作必须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中运行。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梳理,对已实施关、停、并、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相应处理;三是各辖市(区)安监局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监督管理、许可服务、执法处罚等内部职责分工,创新监管思路,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9、加大建设项目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力度。按照《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5〕12号)通知要求,制订常州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意见。各辖市(区)安监局应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纳入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监管的范畴,并在建设单位完成验收工作之日起一年内对其进行监督核查。

    10、配合能源主管部门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摸清油气长输管道和辖区内穿越公共区域及公共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管道分布情况,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中开发建设管道安全监管应用模块,实时登录维护管道安全监管信息。

    11、进一步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颁证及日常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

    12、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作用。一是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审查、安全检查、技术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二是要执行专家查隐患的制度要求,定期开展专家检查活动;三是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对于重要的政策措施出台前充分征求专家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四是积极开展安全技术咨询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解决安全技术难题。

    13、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2015年是危化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年专项行动的最后一年,今年专项检查重点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危化品输送管道普查及隐患整治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二是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有效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与发展和改革、经信、交通、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分工协作,联合执法,共同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四是支持企业进行环保治理,其中整改事项涉及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小规模环保治理项目,应由环保部门出具有该企业名称的整改文件、经环保部门备案的整改方案,项目审查验收按简易程序执行。

    14、加强市管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市管危化品企业的互查活动,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5、加强危化品监管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危化品监管人员和专家学习研讨国家、省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文件精神,提出具有本市操作性的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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