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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德法相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0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21〕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2-03 公开日期:2021-02-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德法相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德法相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常教法〔2021〕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市司法局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德法相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专题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冬春季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担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涉疫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校园安全有序。要把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积极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德法相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实现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中心重点,扎实推进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
  (一)紧扣重点内容。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措施,宣传各地各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采取“以案释法”“知识问答”“警示教育”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师生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防范意识,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权益。
  (二)聚焦重点法律法规。要持续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涉疫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的宣传,突出阻碍疫情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隔离点)工作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公共安全行为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配合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做好预防、控制工作。要加大精准普法力度,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公共卫生、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通过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等专业力量,及时有效提供法治宣传、政策解读、法律援助等宣传服务。
  (三)紧盯重点领域。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做到依法应对、公开透明、共同治理、担当尽职,在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不断提高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水平。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主动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师生干部,非必要不离常,减少异地流动,少扎堆、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采取非接触拜年方式,养成良好的自我防护习惯,响应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管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部署上来,主动融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治理大网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措施,推动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把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八五”普法考核验收和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
  (二)整合各方资源。要加强与卫健、疾控、宣传、民政、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联动落实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确保典型违法警示教育案例得到及时正确全面解读和宣传。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避免采用聚集性宣传方式,更多地采取“互联网+”的形式,充分运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载体,及时精准推送疫情防控普法信息、警示教育案例。开学后,要在办公区域、校园内悬挂、张贴相关法治文化作品,设置宣传电子屏,营造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现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的全覆盖,确保“疫情防控·德法相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时时处处听得到看得见。

  (四)注重总结提炼。要认真总结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相关总结材料(含图片、视频)于3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各辖市(区)以区为单位报送,各局属学校直接报送。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85681361,电子邮箱:8210224@qq.com。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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