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常州人力资源公司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化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人社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多措施、多形式缓解企业招工用工压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精准指导,开展一企一策用工服务。完善100余家重点企业联系结对和服务制度,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组建“百名”用工服务专员队伍,开展“百名用工服务专员进千企”联系服务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常态化走访服务制度,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政策咨询、全天候的用工指导、岗位推荐、免费背调等就业服务,并及时发放《服务企业用工手册》,实现人社政策和业务经办“随手看、随时用、随心查”,及时缓解企业面临的缺工难题。去年5月起对106家重点工业企业进行用工情况精准监测,从当月用工需求、岗位要求、薪酬待遇、离职情况、在岗人数等15个方面,全面了解企业用工真实情况和需求,提供岗位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政策指导等个性化服务。
(二)精准调度,构建劳务用工服务体系。搭建重点企业间的劳务用工联盟,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目前武进已经建立起促进就业联盟,由武进区就业创业促进协会与武进区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当地龙头企业签订框架协议,联合建立劳务供给数据库,统一发布用工公告,避免用人单位产生不正当竞争。发布了《常州市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指引》,从制度上规范共享用工模式,推动辖市区共享用工有序、规范、常态发展。开发了人力资源供需平台,构建共享用工模块,及时了解企业缺工和富余劳动力信息,引导、规范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免费为有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活动,努力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去年共组织数控、化工、机械类等11场行业类招聘会,349家单位参加,提供2450个职位、12347个岗位。加大跨省跨地区劳务协作力度,主动加强与陕西、贵州、安徽、辽宁、云南等重点劳务输出地的对接,主动发送254家企业的1.24万个空岗信息,通过当地的线上招聘会、乡镇街道对外发布。
(三)精准对接,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出台了新一轮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大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诚信评选和综合评价工作,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举措,引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为载体,发布市场价格、行业服务标准、行业“红”“黑”名单,公布人力资源机构违规违法案例。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信息平台,开发集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产品展示、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发布对接的功能模块,目前国家级、省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26家,106家重点服务的企业已经入驻平台,畅通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间的供需信息对接。
(四)精准监管,动态管理劳务中介机构。完善了劳务派遣“信用+监管”体系,开发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动态监管模块,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信息进行公开,包括机构许可、年度核验、年度报告情况、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红黑名单;对进入平台的机构实行评分制,目前该模块已进入测试阶段。探索通过督促机构录入相关日常监管信息,并在各机构输入信息的基础上,健全机构管理考核档案,建立机构信用管理档案。依托平台进行大数据统计分析,定期对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研究加强机构日常管理的新举措,探索机构总额管理、持续扶持的新途径。
(五)精准打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类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是否依法用工、规范用工,重点查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会同公安等部门介入调查劳务用工市场的商业贿赂等不法行为。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对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非法派遣、欠薪欠保、同工不同酬、超比例用工、违反“三性”规定、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虚构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劳务派遣资质要求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予以撤销、吊销、注销。
(六)完善政策,增强人才集聚效应。我市出台“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明确企业新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对无本地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每月500元、600元、800元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对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在常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抵常工作2年内首次购买本地商品房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企业新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分别参照全日制本科、硕士的条件享受生活、租房和购房补贴。此外,我市还优化经办服务,充分依托大数据技术,通过金保工程、学信网等认证比对核实信息,采取“免申即享”模式,让政策落实更便捷。比如,人才在常缴纳社保的第七个月开始,系统直接将生活补贴打入人才社保卡内,省去了申报环节,让人才更能体会到常州“引才、爱才、留才”的诚意。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市产业结构持续完善、制造业集群加速壮大,对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度和依赖性不断增强。但人力资源服务业在发挥显著作用的同时,逐渐暴露出部分不规范现象,对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权益造成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人力资源的流动性和稀缺性导致“招工难”“用工贵”。目前人口红利减少、人力资源市场供给不足,80后、90后员工追求薪酬福利待遇高、工时制度灵活等工作方式,流动性较大,加上乡村振兴吸引了部分外来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等因素,年轻的外来劳动力成为了稀缺资源,而我市是制造业重要基地,制造业就业在全市吸纳就业中占据较大比重,用工矛盾也由前几年的结构性缺工发展成为普工、技工用工缺口呈常态化趋势。人力资源作为流动资源,受到市场的配置作用。服务某个地区企业的人力资源机构业务不局限在某个地区,给机构供给“人头”的二、三级供应商更是涉猎全国。人力资源机构的存在已使企业用工从一个相对封闭的地区生态进入了全国的用工生态中。人力资源是一种流动的资源,更是在一定时期内有限的资源,如钟楼区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因用工需求激增时,会大幅提高工价,必然会对周边的企业用工造成影响,而工价更高的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区企业用工需求激增时,必然对他们造成用工紧张,而人力资源机构的存在又加快了这一劳动力流出的过程,导致对这些企业的人力资源供给的减弱。因此在全国背景下,常州的企业不仅是在跟南京、苏州、无锡等地抢人,更是长三角、珠三角乃至在和全国其他地区抢人,“招工难”“用工贵”必然客观存在。
(二)部分企业助长机构不规范行为导致恶性循环。部分企业为节约用工成本,规避劳动关系,逃避社会责任,导致违反“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规定,在主营业务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工;使用劳务派遣工远超员工总数10%;未按用工义务支付劳务派遣机构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费用;最为普遍的是偷换用工概念,以“假外包、真派遣”、小时工、灵活用工等方式规避法律法规对“三性”岗位、用工比例、缴纳社保等要求,以上种种做法助长了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当出现用工紧缺时,下级供应商往往抬高价格、层层加码,上级供应商为获取“人头”还会加上回扣、返费等给下级供应商,从而增加了人力资源附加成本,抬高了工价。甚至同一个人或者群体,换下“马甲”就能成立不同的机构,参与到同一用工企业业务中,形成人为的“竞争”,变相增加了企业成本。行业内出现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侵害职工权益,甚至少数企业管理人员也参与谋利。长此以往,导致了恶性循环,既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不利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层次较低。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服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较多,代理招聘、高端猎头、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较少,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不够,尤其是利用“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在创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准入门槛较低,“一套班子几块牌子”的情况较为普遍,不同的机构之间也可能存在业务和资金关联情况,如一个大型机构身后往往依附一群小型机构,借助大型机构入驻某地产业园的利好分享税收等优惠,或者共同以大型机构的名义与企业进行合作后,团体内部再层层转包、发包。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几乎没有注销成本,一旦发生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人注销企业后仍可重新领证继续经营。
(四)对人力资源机构的监管存在压力。去年以来,省市各层面都有企业反映机构垄断市场、坐地起价、哄抬价格等情况,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然而不论是用工企业还是人力资源企业其实都早已认识到,当今的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用工已经是在触及法律底线的情况下运作。在用工企业、人力资源企业、劳动者三者之间,用工企业低成本得到了生产要素,人力资源企业获得了最大利润,劳动者则无法获得应有的劳动保障。如按照法律法规来规范,将极大影响用工环境,乃至营商环境。比如:仅为外包、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项,就足以让绝大多数机构破产。由此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极有可能导致机构的逃离,形成人力资源大面积外流,企业用工问题将愈发严峻。
三、下一步措施
1.强化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以人口集聚推进专班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集聚的实施意见》,重点加大产业园区扶持力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引进外部优质的人力资源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格局,构建枢纽型人力资源生态,通过不断输入新鲜血液实现产业的不断壮大和良性竞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以参保贡献率为导向,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保缴费,对缴纳社会保险费较多、增幅较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奖励,组织一批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输出地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建立劳务基地;以“政校企”合作为载体,开展“莘莘学子汇龙城活动”,放大招才引匠宣传效应,以优质企业的待遇、环境、文化吸引学生来常就业,并发挥“以工带工”作用,扩大宣传效应。发挥专班优势,重点促进人才公寓、员工宿舍等建设,探索新型社区,在职工落户、子女入学、生活娱乐、医疗保障等多方面提前谋划,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父母生活提供更多的选择,为地方经济发展构筑“成本洼地”、竞争优势。
2.服务企业用工,持续开展“双百”行动。持续开展“百家重点企业监测、百人重点服务”为核心,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双百”专项行动,深入对接“532”工程,优化工作沟通机制,主动靠前服务,超前研判人力资源需求,做到精准服务。对人员波动较大的企业和行业及时开展调查,及时提供跟踪指导和用工服务。加强劳务派遣用工规范指引,积极引导用人单位稳妥合理实施劳务派遣用工,严控派遣用工比例,缩短劳务用工期限,帮助和指导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加强市场调剂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用工。及时收集企业共享用工需求信息,适时召开共享用工专场招聘会,发布各类招聘会信息,指导企业合法合规进行用工调剂,促进本市企业供需信息实时对接。对共享流程进行全程监管,直接对接常州市劳动争议阳光调解服务平台,劳动者可直接通过共享用工平台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快速解决纠纷。
3.丰富资源供给,提升高校毕业生留常率。持续拓展劳务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发挥劳务输出地人力资源优势,增强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供给。以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为载体,围绕全市重点项目、主导产业、优质产业,探索搭建集政府人才服务、社会人才供给、企业人才需求于一体的人力资源动态管理系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需精准有效对接。加强与高校、技工院校合作,采取顶岗实习、新型学徒制、“冠名班”、“委培班”等方式,助力企业培养集聚人才。继续发挥“名城名校合作行 创新创业赢未来”活动效应,组织校园招聘等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实现企业、学生精准对接。深化落实“双资助”政策,努力扩大政策效应。依托第三方开发一整套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系统性就业创业实务培训课程、课件,组建专业讲师团队,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作用,通过现场授课和线上直播方式引导大学生提升对自身的校园性、职业性、社会性、成长性、责任感等有更多的自我认知意识,积极主动就业。
4.加强监管引导,持续深化机构动态管理。继续实施规范市场、信用评价等多项针对性举措,通过严格审批提高门槛,严格核验清理违规,严格评价提高质量,切实加强对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托人力资源供需平台,完善机构监管模块,对机构的经营情况、信用情况以及分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置双选门槛,对企业和机构进行审核,对进入供需平台的企业和机构进行评价,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企业或者机构,限制平台使用权限。在评先评优中和政府资金支持方面,通过大数据比对、部门联动,对不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的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如在国家级、省级、市级诚信、骨干机构评选,在稳岗返还资金拨付方面,除采取征信、纳税、社保缴费质量的审核外,由各辖市区监察部门对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劳动关系方面的协同核验,树立积极的社会导向。
签发人:嘉秀娟
经办人:徐洁茹
联系电话:85685135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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