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生计生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常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卫生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加强宣传引导、带头执行通告精神,认真履行医疗救治信息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禁放规定
按照“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宣传引导、贯穿始终、源头管控、严查严处”的原则,全系统要全面落实禁放区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全方位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员工自觉遵守《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常政规〔2019〕1号,以下简称《通告》)要求,杜绝非法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要求宣传到卫生系统全体员工,各级领导干部、医疗卫生单位管理者要带头贯彻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精神;二要将《通告》在医疗卫生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在电子屏幕滚动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语或公益宣传片;三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APP、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四要教育广大医疗卫生单位员工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买、不带、不拿、不藏、不燃放烟花爆竹。各单位员工违反《通告》规定受到执法部门查处的,单位要对其开展批评教育和处理。各员工家庭成员有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或者进行燃放的,要积极劝阻,动员家庭成员服从《通告》要求。
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根据《常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召开所有从业人员动员大会,教育引导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在禁放区内的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自觉做好禁放工作;认真做好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人身伤害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从2月1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日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人身伤害的救治信息,并由各辖市区卫计局和委属医疗机构上报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由市卫计委汇总后报市禁放办。
附件:1.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2.燃放烟花爆竹致人身伤害救治相关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1.珍惜健康生命,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2.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3.禁放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宁静清新环境。
5.遵守禁放规定,文明婚丧嫁娶。
6.禁放规定连万家,你我共同遵守它。
7.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8.为了更好的生活环境,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手机短信禁放提示内容
市民朋友,2019年2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部分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凡违规燃放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感谢您的配合!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办。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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