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标准体系,促进标准有效供给,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省质监局关于南京无锡常州南通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批复》(苏质监复﹝2018﹞6号)《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1年度常州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总体目标,加快构建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协调一致,无交叉、重合或相互矛盾;适合在全市推广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基础知识,具备相应的标准制定能力;鼓励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联合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提交《常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地方标准草案,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纸质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辖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盖章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市级部门申报材料直接送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三)本次项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章璐,电话:88588179,邮箱:906776338@qq.com。
附件:常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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