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经研究,确定2023年市文物保护项目18个,其中1个项目按实际发生支付,共计安排资金358.3万元。现将2023年常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常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21〕1号)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年度任务。
附件:2023年常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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