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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35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4-0018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复〔2024〕第10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4-05-31 公开日期:2024-06-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035号建议已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讨论会商,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35号的答复
常发改复〔2024〕第101号

李汉田代表:

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035号建议已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讨论会商,现答复如下:

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长效管理,建立事权清晰、责任明确的高效管理体系,市委、市政府作出决策部署,印发《市政府关于下放部分市级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常政发〔2020〕24号),下放市住建、城管、水利部门的部分建设管理权限。市委编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相关部门下放权限,加强辖区专业力量,从市级下划事业编制48名、人员32名至新北、天宁、钟楼区和常州经开区。市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局为提高相关辖区的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据各自职权范围,积极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市财政局针对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下放的管养权限,根据《关于调整天宁区、钟楼区土地出让收入和相关非税收入分配政策的通知》(常政发〔2020〕114号)要求,做好处理财力分配方案调整的各项工作。

自财权事权下放以来,坚持“编随事走、人随事走、财随事转、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市、区城市管理职能、权限与责任,合理调整分配市、区两级财权以及各职能部门财权,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切实起到了增强城市管理的实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确保事权下放运行更加顺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梳理事权下放以后出现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二是会同市级部门强化对板块的业务指导,提高人员水平,加强技术服务,统筹协调推进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确保事权“接得住、运行顺、服务好”。

三是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方向,指导帮助板块申报项目,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建设资金保障。



签 发 人:严永志

经 办 人:田伟杰

联系电话:8568328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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