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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新奥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配站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2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19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9-18 公开日期:2013-09-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提升你区天然气应急储备和调峰能力,有效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原则同意常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常州新奥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配站扩建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新奥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配站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请同意常州新奥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配站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武发改〔2013〕136号)和项目申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你区天然气应急储备和调峰能力,有效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原则同意常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常州新奥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配站扩建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武进区洛阳镇常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现有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配站东侧,用地面积1104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50 m3低温立式液化天然气(LNG)储罐6台以及高压空温汽化器、液化天然气(LNG)低温潜液泵、储罐自增压器、EAG加热器、水浴式复热器、卸车增压撬等相应配套辅助设施;新建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511.92平方米,办公楼内设置控制中心(含门站、CNG母站、LNG应急储配站的检测控制)。同步实施电气、给排水、管网、消防、节能、安全、站内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总储气容积900 m3的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58万元,其它费用168万元,基本预备费213万元,流动资金16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据此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安全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保、消防、安全等各项措施,严格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3〕13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370003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3〕10号)及调整说明;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武安监预备字〔2013〕第004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七、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八、我委常发改行服〔2013〕87号文同时废止。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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