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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6-000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6〕69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6-05-17 公开日期:2016-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渔业主管部门、长荡湖水产管理委员会执行。
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农发〔2016〕69号

各辖市(区)渔业主管部门、长荡湖水产管理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海管[2016]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希各地及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海管[201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防范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并印发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查堵漏洞、排除隐患,营造平安渔业和谐氛围,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渔业安全事故。

    二、总体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切实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企业、船东船长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完善渔业安全保障设施,严格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杜绝重大渔业安全事故,减少一般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市渔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格局。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全市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业管理水域和渔业船舶。重点检查近年来渔业安全隐患严重、整改次数较多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加强渔港、渔政执法基地、船艇及用油储备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超龄渔船和职务船员、渔船安全设施不配套、渔船进出港不签证、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渔船,查处一船多证、快艇载客、船名号标识不规范、安全救生设施不配套不穿戴以及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方式

    (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和渔业船舶年度检验,立即组织辖区内各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船东船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

    (二)检查渔业安全生产“三项责任”、“五项制度”落实情况。明确落实渔业生产者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管辖水域的属地管理责任等渔业安全生产三项责任,建立完善辖市(区)渔政执法人员和镇村渔政协管人员(渔业安全监督员)队伍,真正把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渔区、渔港、渔船、渔民,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同时,各辖市(区)和渔区镇村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灾讯预警、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等渔业安全生产五项制度,加强渔业生产组织管理,强化依法依规渔业生产经营,大力推进渔业生产的合法性和标准化建设。

    (三)检查渔业安全生产执法“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各辖市(区)应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等渔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一是渔港渔船燃油、电气、消防、救生、航行、通讯等安全设施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超龄陈旧渔船和职务船员名录及年度淘汰更新计划落实,新增职务船员培训发证情况,渔船和职务船员检验管理情况;二是检查涉渔“三无”船舶、假冒、套牌或涂改船名号、船籍港标识渔船的情况,打击“电、毒、炸”鱼、禁渔期捕捞、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情况,占用航道捕捞、快艇载客、非法养殖等查处情况;三是检查渔业生产安全、水产苗种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四)检查渔业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五项落实”情况。对查出的渔业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应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等“五项落实”。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成立由市农委陈志良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渔政监督支队。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落实检查责任。各级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要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检查工作问责制,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三)突出隐患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综合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反复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真正查清渔业安全生产真实状况,真正找准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各部门和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督查指导,确保检查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市农委将适时组织督查抽查。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之中,督促和推动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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