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号总第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自2020年3月9日至5月11日,对2018年至2019年常州市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18年至2019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合计6.05亿元,共安排用于1118个项目,市财政实际拨付6.04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等相关管理办法,加大力度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资金使用不符合预算用途。2019年,市工信局从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中列支132万元用于补助工商领域行业协会。
2.资金拨付与结余收回不及时。一是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未将2019年专项资金508.30万元及时拨付至企业。二是2018年原定奖励武进不锈股份50万元,后调整为20万元,结余30万元留存在天宁区财政未收回。
(二)项目评审监管不到位。
1.无依据调整项目评审结果。2019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中,有8个获补贴项目与专家评审得分不相匹配。
2.未按规定完成企业库建库程序。截至2019年末,市工信局等部门对“三位一体”企业库已完成申报、公示等程序,未按照政府有关文件发文确认公布入库企业名单。
(三)奖补政策不完善,引导目标不明确。
一是公共服务平台奖补资金中,每年总额为100万元的电信运营商补贴缺少分配办法及标准。二是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25%”的申报条件难以定量确认。
三、审计调查建议
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应研究改进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的管理方式,加强项目审核,严把评审质量。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加大对项目监管力度,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财政资金损失。
四、审计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被调查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目前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
常州市审计局
2021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