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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环保局关于江苏电网常州4×300Mvar调相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40/2016-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核〔2016〕9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6-07-06 公开日期:2016-07-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江苏电网常州4×300Mvar调相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常州市环保局关于江苏电网常州4×300Mvar调相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报告
常环核〔2016〕9号


省环保厅:

    根据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提交的《江苏电网常州4×300Mvar调相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初审,我局拟同意江苏电网常州4×300Mvar调相机工程项目建设,同时,提出预审意见(详见附件)呈报省厅审批。


    附件:江苏电网常州4×300Mvar调相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6日

附件


江苏电网常州4×300Mvar调相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江苏省电力公司提交的《江苏电网常州4×300Mvar调相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经初审,同意环评报告书的结论和建议,我局预审意见如下:

    一、拟同意江苏电网常州4×300Mvar调相机工程在常州开展建设,工程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政平村境内。工程内容:(1)调相机建设规模:本期建设4×300Mvar调相机分两组,每组两台调相机以单元接线方式并联后,分别接入±500kV政平换流站交流500kVⅠ母和Ⅱ母侧;(2)500kV主变压器:建设4台主变,容量为4×360MVA,采用三相式双绕组变压器,户外布置。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项目运行期间周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2.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的控制,确保厂界环境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外的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3.本工程调相机站不设污水处理装置,利用换流站污水处理设施,新增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换流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定期清理,不得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噪声、废水、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对当地居民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以减少因不理解而产生的投诉和纠纷。

    三、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时,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请省环保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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