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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6-001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6)184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6-08-15 公开日期:2016-08-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6)184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26号)、《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试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1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根据国家试点要求本次考试中级实行纸质化考试,初级全部施行电子化考试(机考)。报名参加初级机考的考生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进行经济初级模拟测试,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1”。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机环境中进行作答。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及上传照片时间:8月10日-8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网上缴费时间:新考生:8月31日-9月5日(新考生必须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

    老考生:8月11日-9月5日(老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缴费)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9月5日24时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新考生”是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以及2015年未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限中级,格式详见“附件4”)。

    “老考生”仅指2015年参加过该考试的人员。“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三)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10月31日—11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考生在“资格审核”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资格审核”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2016年10月28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6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将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上。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相应修订,种类不变。考试用书均配套学习软件。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订购,如需订购将自动进入到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报考人员可按提示选择订购。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代码

    2.机考考场规则

    3.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4.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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