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秋冬季节,施工现场进入施工高峰期,影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为保障秋冬季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2020〕65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进入秋冬季,霜冻、严寒、冰雪、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多发,临近年底,施工任务繁重,各种因素相互交织,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增大了防事故、保安全的压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参建各方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防控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全体从业人员都认识到抓好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有效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切实抓好秋冬季安全生产预防预控工作
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季节特点,周密部署,扎实做好“防火、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扬尘以及反三违”为重点的预防预控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承包管理,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一)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参建各方要规范施工现场管理,防护棚、防护栏杆、安全防护网以及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警示牌设置醒目;登高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工程参建各方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重点检查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卸料平台、起重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薄弱部位和重要环节,并保证检查频率,确保检查质量。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突出抓好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以及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大工程的预防预控工作,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有效采取冬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注意观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发生坍塌、坠落等事故。
(三)严抓消防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建立健全秋冬季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施工及生活用电、各类易燃可燃材料及生活区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进入主体阶段和装饰阶段的高层建筑工程,要重点对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外墙保温材料、电焊和气焊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易燃与可燃物品堆(存)放、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配置、重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常住建〔2020〕14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工地现场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程参建各方要重点做好工地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测和维修,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齐全且灵敏可靠;尤其要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抗大风、大雪、防倾覆、防坠落能力,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性能。
(五)持续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各级《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没有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做到扬尘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六)加强冬季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企业、工程参建各方要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进行冬季施工相关规范规程等专业知识教育,尤其是要高度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程扫尾阶段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技术规范和冬季施工操作规程的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施工现场操作行为,避免和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抽查,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要做好大风、冰雪、寒冷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预警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做好建筑施工中的防寒、防冻、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和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影响。
各建设、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响应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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