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各相关单位,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常财购〔2021〕18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符合要求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4年上半年执业情况(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日常管理情况)予以公告,请各相关预算单位结合本单位采购实际情况,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附件: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公告表(2024年1月至6月).pdf(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