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控制管理,规范参股市场化子基金的遴选及考核工作,明确直投项目的投资管理,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依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办发〔2017〕26号)、《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风险管理若干规定》、《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子基金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7〕21号)、《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18〕84号)等文件精神,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市场化子基金遴选办法》《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绩效考核办法》和《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投项目管理办法》等4个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配套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4.doc(点击下载)
1.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2.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市场化子基金遴选办法
3.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绩效考核办法
4.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投项目管理办法
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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