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现将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全省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职健〔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予贯彻执行。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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