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14号),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常州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常州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具体实施细则,做好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期市局将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各辖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30703/20130703062309_80743.pdf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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