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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行政中心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26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21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12-09 公开日期:2015-1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的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行政中心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行政中心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213号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行政中心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机管〔2015〕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的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行政中心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采用全网络高清架构视频监控系统,以满足市行政中心对监控视频、报警、信息共享、管理等应用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机房改造、设备购置安装等工程。

    1、机房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静电地板12平方米、墙面粉刷30平方米,以及机房防雷接地系统、电力系统、空调系统、UPS等系统安装。

    2、设备购置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前端设备(含摄像机571套等)、总监控中心设备(含服务器10台、监控报警联动软件1套、工作站PC1台等)、地下室分监控中心设备(含工作站PC1台、解码器2台、网络键盘1台)、其它分监控中心设备(含液晶监视器3台、工作站PC3台及电视墙机柜改造等)、网络交换设备(含交换机43台、光模块90个等)、综合布线工程(含机柜33只及光缆、网线等工程)。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49.9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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