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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专项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5-000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质量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5〕53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5-05-18 公开日期:2015-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专项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有关单位执行。
关于开展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专项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更加全面掌握我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农质〔2015〕6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15〕4号)精神要求,今年决定针对面广量大、风险隐患突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具体方案见附件1和2)。

    请各地按照抽查方案确定受检单位,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种植业产品监督抽样和样品预处理工作由各自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会同相关处室共同组织实施,新北、天宁、钟楼区由常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会同相关处室共同组织实施。畜牧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由常州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农产品质量专项风险监测工作由各自农业检测机构会同相关处室共同组织实施,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由常州市农业检测机构会同相关处室共同组织实施。

    在全面完成监督抽检和专项风险监测任务的同时,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农产品生产实际和风险隐患,适时依法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专项风险监测工作。凡在监督抽查过程中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主体,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发现的属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移交。

    在监督抽查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联系。市农林行政执法支队 王程,81667961;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徐鸿飞,81667978;市农业检测中心 吴冬梅,81667990;市农业与园艺处 詹国勤81667966;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江卫华,81667987。

    附件:1.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2.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风险监测方案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5月18日

附件1

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为依法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行为,努力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农质〔2015〕6号)精神要求,对我市部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抽查,并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抽查产品及对象

    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分两大类进行,一类为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抽查,一类为“三品一标”专项监督抽查。具体监督抽查品种和对象为:

    (一)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抽查。在重大节日前夕,对例行监测问题较多、风险评估中隐患较大的即将上市销售的地产农产品进行抽查,抽查品种为蔬菜、猪肉(肝)和禽蛋。监督抽查对象为各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产品生产主体以及定点屠宰场。

    (二)“三品一标”专项监督抽查。重点对在有效期内、生产规模较大的本市“三品一标”获证产品(非初级农产品、水产品除外)进行抽查。监督抽查对象为“三品一标”获证单位。

    二、监督抽查时间、规模及任务分工

    (一)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抽查。分别在2015年5月份、国庆节和2016年元旦前分三个时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每次抽检产品数见附表)。蔬菜产品抽样和预处理工作由市、辖市区农林行政执法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猪产品抽样工作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并分别于5月20日、9月4日和11月4日前送到常州市农业检测中心。各级农检中心按照抽样规范和样品预处理等相关标准协助做好抽样及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二)“三品一标”专项监督抽查。2015年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抽检“三品一标”获证产品65个(其中种植业产品50个、畜牧业产品15个),其中绿色食品(非初级农产品、水产品除外)抽检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市抽检总数的15%。种植业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由市、辖市区农林行政执法机构会同“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畜牧业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抽样时间分6月和10月分两次完成全年抽样任务。

    实施监督抽查抽样时,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名。各地的抽查数量及承担样品检测单位详见附表1。

    三、检测项目

    (一)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抽查

    蔬菜: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对硫磷、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涕灭威、毒死蜱、氟氰戊菊酯、氯氟氰菊酯、三唑酮、水胺硫磷、甲基毒死蜱、乐果、丙溴磷、二嗪磷、乙酰甲胺磷、治螟磷、腐霉利、氟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基异柳磷、苯线磷、氟虫腈、二甲戊灵、阿维菌素、多菌灵、灭蝇胺、啶虫脒、吡虫啉。

    猪肉(肝):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磺胺醋酰、磺胺甲噻二唑、磺胺二甲异噁唑、磺胺氯哒嗪、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噻唑、磺胺-6-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邻二甲氧嘧啶、磺胺吡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甲氧哒嗪、磺胺二甲嘧啶、磺胺苯吡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

    禽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沙拉沙星;磺胺醋酰、磺胺甲噻二唑、磺胺二甲异噁唑、磺胺氯哒嗪、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噻唑、磺胺-6-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邻二甲氧嘧啶、磺胺吡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甲氧哒嗪、磺胺二甲嘧啶、磺胺苯吡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

    (二)“三品一标”专项监督抽查

    无公害农产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5〕4号)确定的参数执行。

    绿色食品果蔬类:甲胺磷、乙酰甲胺磷、乐果、氧化乐果、敌敌畏、毒死蜱、克百威、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氢菊酯、水胺硫磷、三唑磷、腐霉利、吡虫啉、甲霜灵、氯氟氰菊酯、百菌清、铅、镉。

    绿色食品粮食类:乐果、杀螟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甲胺磷、三唑磷、毒死蜱、吡虫啉、噻嗪酮、氯虫苯甲酰胺、稻瘟灵、三环唑、铅、镉。

    绿色食品畜产品类:其中禽蛋检测铅、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醋酰、磺胺甲噻二唑、磺胺二甲异噁唑、磺胺氯哒嗪、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噻唑、磺胺-6-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邻二甲氧嘧啶、磺胺吡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甲氧哒嗪、磺胺二甲嘧啶、磺胺苯吡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等参数;鲜肉类检测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磺胺醋酰、磺胺甲噻二唑、磺胺二甲异噁唑、磺胺氯哒嗪、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噻唑、磺胺-6-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邻二甲氧嘧啶、磺胺吡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甲氧哒嗪、磺胺二甲嘧啶、磺胺苯吡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等参数,畜肉增加检测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四、抽样要求

    抽样方法,蔬菜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2004)执行;猪肝、猪肉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04)执行;猪肉(肝)、禽蛋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1897-2010)执行。抽样程序须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监督抽查有关规定进行。

    所抽样品须一式3份(复检样、备份样、检测样),检测样和备份样在规定时间内交由常州市农业检测中心,统一送到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复检样由常州市农、畜产品质检机构保存。样品应进行封存,受检单位和抽样单位均应在封条上签字并盖章。抽样时要认真填写抽样单,详细登记被抽单位、样品来源(检疫证号、出证单位)等信息。

    五、检测结果确认

    经检测不合格的,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省农委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省农委指定具有资质检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复检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原结果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受检单位承担。

    附表:1. 2015年农产品质量种植业监督抽查任务分配表

          2. 2015年农产品质量畜牧业监督抽查任务分配表

附表1

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分配表(种植业产品)

市别

抽查数量

重点时段专项

三品一标”专项

5月份

国庆节前

元旦前

金坛市

7

0

0

12

溧阳市

0

10

0

14

武进区

8

0

0

12

新北区

0

10

0

12

天宁区

0

0

10

区划调整到位可作微调

钟楼区

0

0

10

合计

55

50

附表2

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分配表(畜牧业产品)

市别

抽查数量

重点时段专项

三品一标”专项

5月份

国庆节前

元旦前

金坛市

0

5

5

4

溧阳市

0

5

5

5

武进区

5

3

5

4

新北区

5

2

5

2

天宁区

0

0

0

区划调整到位可作微调

钟楼区

0

0

0

合计

45

15


附件2

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风险监测工作方案

    为更加全面掌握我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决定对今年全市例行监测范围以外的部分农产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时间

    2015年5—11月。

    二、监测地点及数量

    1、稻米:全市共34个,其中武进区9个,金坛市9个、溧阳市16个,以当地主栽品种为主。每个辖市(区)采样点至少分布在3个乡镇的不同的村的不同农户,每个样品不少于3kg。11月15日前统一送样至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小麦:全市共30个,其中武进区10个,金坛市10个、溧阳市10个,以当地主栽品种为主。每个辖市(区)采样点至少分布在3个乡镇的不同的村的不同农户,每个样品不少于3kg。6月15日前统一送样至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3、茶叶:全市共40个,其中武进区2个、金坛市18个、溧阳市20个,每个辖市(区)在当地主产区基地抽取,如基地样品不足,可少量在市场补足来源为本地的产品,每个样品不少于1kg。6月20日前统一送样至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4、葡萄:全市共20个,其中武进区8个、新北区3个、金坛市6个、溧阳市3个,每个辖市(区)在当地主产区基地抽取,如基地样品不足,可在市场补足来源为本地的产品,每个样品不少于3kg。9月5日前统一送样至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5、菜篮子基地蔬菜:全市共42个,其中武进区邹区镇6个、横山桥镇6个;新北区孟河镇6个、西夏墅镇6个;金坛市朱林镇6个、溧阳市溧城镇6个、溧城镇马垫、歌歧6个。每个永久性蔬菜基地抽取6个样品,其中芹菜、韭菜、豇豆为必抽品种。

    全市芹菜、韭菜、豇豆专项共30个,其中武进区、新北区芹菜、韭菜、豇豆各2个;金坛市、溧阳市芹菜、韭菜、豇豆各3个;可以包括永久性蔬菜基芹菜、韭菜、豇豆三类蔬菜品种,如不够,请从当地其它蔬菜基地、大户或散户中补齐芹菜、韭菜、豇豆蔬菜数量。。根据蔬菜不同成熟期,分两批送样至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第一批:7月15日—7月25日,第二批:9月10日—9月15日。

    6、收储运环节农产品:全市共150个,其中武进区50个、新北区30个、金坛市35个、溧阳市35个,样品为蔬菜和水果,每个样品不少于3kg。9月10日前送样至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三、检测参数、方法

    检测参数:

    稻米:铅、镉、汞、铬、无机砷、三唑磷、毒死蜱、乐果、吡虫啉、水胺硫磷、吡蚜酮、多菌灵、烯啶虫胺、噻虫嗪。

    小麦: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铅、镉、铬、汞、砷、毒死蜱、三唑酮、乐果、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吡蚜酮。

    茶叶: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多菌灵、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联苯菊酯、溴氰菊酯。

    菜篮子基地蔬菜:铅、镉、铬、汞、砷、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甲拌磷、涕灭威、克百威、毒死蜱、腐霉利、三唑酮、嘧霉胺、三唑磷、氧乐果、吡虫啉、甲基异柳磷、多菌灵。葡萄,咪酰胺、氟硅唑、苯醚甲环唑、霉菌酯、腐霉利、烯酰吗啉、嘧霉胺、氯吡脲、赤霉素、多效唑。

    韭菜、芹菜、豇豆:毒死蜱、腐霉利、三唑酮、嘧霉胺、三唑磷、氧乐果、吡虫啉、甲基异柳磷、多菌灵、水胺硫磷、克百威。

    收储运环节农产品,铅、镉、咪鲜胺、苯醚甲环唑、山梨酸钠、苯甲酸钠。

    检测方法原则上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具体由承检机构自行确定。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辖市(区)积极配合做好风险监测抽样工作,所抽样品应标注抽样地点(如xx县xx镇xx村),无需明确到具体生产单位。同时做好抽样过程中的现场调查,对农产品产地周边环境、农产品作物病害发生情况及生产过程中农兽药使用情况等展开如实调查,及时填写生产过程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2、在风险监测采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冬梅电话:0519-81667990传真:0519-81667991    
附表

    生产过程情况调查表    

样品编号


生产单位名称


生产单位所在地


生产规模及年产量


病虫害情况


生产过程投入品

使用情况


病虫害防治是否统防统治、投入品是否集中采购


产地周边环境情况


调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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