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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新闸加气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1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11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7-01 公开日期:2014-07-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我市汽车天然气加气的需求,原则同意常州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常州港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常州新闸加气站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新闸加气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报请同意常州新闸加气站项目核准的请示》和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市汽车天然气加气的需求,原则同意常州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常州港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常州新闸加气站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龙城大道以南、新庆路以东地块,用地面积44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60m3低温卧式储罐(LNG)1台、储气井4口、潜液式低温电动泵撬(LNG)1组、调压计量撬1套、干燥撬1台、排污罐1台、缓冲罐1台、回收罐1台、脱水装置1台、水平对称往复式压缩机(CNG)2台、单枪加气机(LNG)2台、双枪型加气机(CNG)4台等设备及辅助设施;新建加气罩棚、站房、变配电房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站房内设置控制室、营业间、办公室等)。同步实施电气、给排水、管网、消防、节能、安全、站内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液化天然气(LNG)2.0万Nm3/d和压缩天然气(CNG)2.5万Nm3/d的加气能力。建设期6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9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13万元,流动资金18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港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据此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安全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请你公司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保、消防、安全等各项措施,严格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14)第27808号〕;市规划局审定《新闸加气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方案;钟楼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钟环(管)准字〔2014〕第06005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专家审查意见;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七、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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