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扎实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行风政风评议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十周年实际,充分发挥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利用社会资源,为企业退休人员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要坚持树品牌,创特色,出亮点,重点要创新社保、退管经办机制,为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确保今年的“敬老月”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结束后,请将开展情况于11月5日前报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吴明华、丁亚东,电话:0519-86811091,0519-88123344。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扎实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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