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速度,确保每个项目建设落到实处并发挥项目功能,市农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3年下达的市级以上所有农业项目进展情况;
(二)组织对2009-2012年下达的市级以上所有农业项目开展“回头看”。
二、检查内容
(一)2013年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包括投资情况: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来源、资金到位、完成投资量(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情况;工程量情况:项目是否开工、实施进度、下一步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
(二)2009-2012年项目“回头看”。对已验收项目重点监管验收程序是否规范、验收人员组成和验收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合规、项目功能是否按要求建设和发挥等;对已超出实施期限而未验收的项目要重点检查监管,项目是否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管理情况、项目未按期通过验收的原因和整改措施等。
三、检查方式
实行项目单位自查、辖市区普查和市级抽查的方式。检查依据和标准:按各类项目具体管理规定。2013年国家和省下达投资计划的农业项目监管按常农计[2014]11号文件执行。
四、时间安排
今年6月至7月,辖市区组织农业项目自查和普查工作,7月31日前形成项目检查报告报送市农委,8月份市农委将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加强项目监管,是一项发展有要求、社会有共识、群众有期待的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紧抓好此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项目监管工作重要性,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工作指导,做到即时部署,即时落实,即时开展普查。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深入现场,认真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对项目监管力量薄弱的地区、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和超期未验收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认真总结,及时全面反映真实情况。各地要结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形成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重点就“现有的项目哪些需要调整优化,进一步做大做强;现行项目管理方式如何进一步优化提高;现行检查方式方法如何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改革创新”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三)严肃纪律,切实做到廉洁高效。各地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不给项目单位增加负担,要按照项目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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