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建议;协调地方经济与国防建设有关问题,组织协调军地需求对接,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和军队保障社会化;指导协调国割和省、市专项建设基金军民融合项目,负责市级军民融合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承担市军民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装备动员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2.监测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全市宏观经济预测、预警,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编制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辖市区年度相关评价考核和星级企业评定工作,参与全市综合考核工作。
3、组织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重大专项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衔接平衡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对全市重点规划的立项、衔接、论证、发布、评估等环节进行管理,规范规划编制制度程序;组织拟订区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流域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市产城融合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组织、参与和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的起草;承担本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办理本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国家和省、市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及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投标方案进行核准;组织或配合好国有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工;组织开展对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5、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政策;做好重大项目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及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推进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6、组织拟订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负责组织全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重大专项改革方案的起草、论证、报批工作,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方案的衔接,并牵头组织开展有关领域改革工作的评价考核
7、组织拟订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负责组织全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重大专项改革方案的起草、论证、报批工作,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方案的衔接,并牵头组织开展有关领域改革工作的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研究并参与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并推动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以及公用事业的改革改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方案,协调改革改制中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完善市场体系的重要改革措施。
8、综合监测、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负责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报批和监督工作;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做好市级创业投资发展引导基金的运作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股权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发展。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和国内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
9、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全市能源规划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安排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做好能源供需的衔接平衡。
10、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审核、审批农林水利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实施各级产业政策,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牵头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安排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创意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1、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评估。
12、研究提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上报工作。负责沿江开发相关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修订和组织实施《常州21世纪议程》,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4、负责全市经济协作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经济协作,组织协调东西部合作和江苏南北挂钩帮扶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军民融合处、综合处(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区域经济处)、法规处(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服务处、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财政金融处、改革处、农村经济处、工业处、高技术产业处、服务业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经济合作处、社会发展处、能源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
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常州市经济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常州市经济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党建为核,政治生态向善向好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将党建工作作为“一号工程”,主动对标“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思想建设常抓不懈,专题召开市发展改革委党的建设大会,出台《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切实提升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组织建设卓有成效,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教育制度,规范支部换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务工作机制,创新开展支部共建、慈善毅行、政企交流等主题党日活动。廉政建设一着不让,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规违纪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建议整改、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制定。配合做好市委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的政治巡察工作,60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2.推动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学习教育常态化,借助固定学习日、发改讲堂等载体,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邀请专家学者来委授课辅导,学习形式更加丰富,学习内容更加广泛。组织干部培训多样化,继续做好干部送培工作,组织委内干部赴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开展专题研修。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召开3次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对大讨论活动进行宣传发动、精神传达和工作部署,印发活动方案和干部联系点方案,举办“我为常州高质量发展献一计”交流活动,委领导带头赴深圳、苏州、杭州等地调研学习、对标找差,有针对性地补齐工作短板,提升业务水平。调研成果《基于全周期管理实现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获评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优秀案例二等奖。
3.提升能力作风建设。召开全委作风建设大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委内规章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19项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推动全委各项工作开展更加规范高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满意率达100%。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年共形成调研文章近40篇,多篇调研材料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彰显。
4.开展信息宣传建设。扎实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展示发改形象、传播发改声音,全年主办新闻发布会3场,被两办录用信息超过200篇次,被解放思想大讨论简报录用近10条,市政府门户网站、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录用排名位列前茅,党务、政务信息分别获得全市一等奖、二等奖,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宣传成效显著。
(二)、坚持战略为先,规划蓝图有声有色
1.规划引领明方向。深度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等战略机遇,立足发展长远,加强战略融合。科学谋划沿江绿色转型发展、溧阳融入南京都市圈、金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重点事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编制了《大运河文化带常州段总体规划》《常州市东部片区供热管网规划(2017-2020)》《常州市低碳发展规划》等一批重点规划,目标更加清晰,路径更加明确。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全面评估各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推进情况,进一步提升评估结果的决策参考作用。
2.经济分析重思路。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关于设定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万亿元目标的建议》,被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采纳,同时,结合辖市区特点,及时分解下达年度主要经济预期目标任务。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围绕发展动能、结构性和持续性等方面,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提交高质量的分析报告。密切关注行业、企业现状和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建议,《常州市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建议》和《关于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3.目标考核讲实效。完善评价体系,出台我市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办法,突出个性目标和要求。圆满完成“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主要经济预期目标考核和全市星级企业评定工作。修订《关于开展企业“提质增效、创新争星”活动的意见》,有效激发企业争先意识,星级企业数量达到315家,比上年增加37家;星级企业入库税收总额达到408.53亿元,比上年增加93.51亿元;入库税金10亿元及以上企业达到5家,比上年增加3家。
(三)、坚持项目为王,投资效益稳扎稳打
1.项目推进不断加快。扎实开展“重大项目增效年”活动,着力引导重大项目向量质并举、效益引领转变,形成“以亩产论英雄、以质效配资源”的鲜明导向,不断夯实稳增长强后劲基础。全年认定重大突破项目17个,其中总投资超100亿元或10亿美元的项目2个,总投资超50亿元或5亿美元的项目5个,总投资超30亿元或3亿美元的项目10个。省市重点项目超额完成投资计划,新恒东光学薄膜一期、蒂森克虏伯汽车转向柱、精研科技电子消费品等41个项目竣工投运,博飞特汽车自动化生产线、海目星激光智能设备、创志固体制剂生产设备等90个市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常泰过江通道、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2.项目管理不断提升。制订《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革创新重点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分别建立市重点产业项目库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库,按照意向、签约、预备、开工、竣工、评估等6个阶段,对入库项目实行统一标准、分段推进、滚动更新、闭环管控的全过程管理模式,项目管理更加科学高效。牵头编制完成《2018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常州市级重点特色镇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等方面共争取到各级各类资金超过20亿元,为项目实施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3.项目服务不断优化。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机制,通过开展日常巡查、月度点评、季度督查等方式,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当好服务发展的“店小二”,制定“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试点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扎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基本实现“3550”改革目标。
(四)、坚持产业为基,经济结构调优调强
1.新农村建设有品质。开展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动员部署、专题座谈和实地调研,组织编制《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0年)》,有序推动全市乡村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建立健全重点特色镇工作机制,开展重点特色镇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研究。确定总投资为216亿元的2018年重点特色镇重点建设项目100项,有力推动重点特色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持续推进新沟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武进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试点等一批农林水利重点项目建设。
2.产业链推进有成效。深入推进新一轮十大产业链建设,调整十大产业链企业库名单,全年十大产业链产值增长12.8%、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2%。统筹全市产业链布局,明确各辖市区主导发展和重点培育的产业链。研究谋划氢能源、磁悬浮、动力锂电池等前沿产业发展前景,引导相关产业加快提档升级和项目落地。探索产业集聚发展新模式,进一步突出重点、聚合资源,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新兴产业集群,提升特色新兴产业发展能级。
3.服务业发展有质量。科学编制《服务业创新发展常州行动计划(2019-2025)》,助力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聚焦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常州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区等3个集聚区获评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制定全市三星级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类)认定标准并完成首批认定。省市两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有序推进,常州高新区入围全省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实现零的突破。
4.促转型升级有手段。强化平台载体建设,出台《市产业创新中心创建指南(试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24家企业获批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积极推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创建工作。大力扶持优质项目,武进不锈、中车戚研所等5个项目入围省战略新兴产业专项,中科院常州遗传资源研发中心、恒立液压等6个项目入选省高技术计划(2018-2020年)。推动能源高效利用,加快热电整合提升,推进减煤节能降排,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一批提效升级明显的能源项目进展顺利。扎实做好钢铁去产能和严防“地条钢”工作。对印染行业、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发展进行系统谋划。
(五)、坚持创新为魂,发展活力提质提效
1.创新模式。开辟军民融合发展新模式,牵头制定《常州市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及创新示范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常州市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编制完成《常州市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方案》,通过设立引导资金,助力项目实现裂变发展,3家企业获省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为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发展专门开辟“产业发展特区”模式,中简科技牵头建设的“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园区”成为首家市级创新示范园区,“中简科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成功入选全国军民融合发展创新实践典型案例。
2.创新载体。持续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全部通过年度考核,其中石墨烯小镇获评优秀小镇,溧阳别桥无人机小镇、西夏墅工具智造小镇、武进瑞声科技小镇入围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常州省级特色小镇总数位居全省第一。积极推进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双创环境持续向优,常州高新区、溧阳市别桥无人机产业园、汇新公司获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常州双创示范园入选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
3.创新思路。深挖金融创新潜能,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融资方式取得突破,顺利发行融资规模为4.5亿元的“18伟驰”二期企业债券,常州第一只绿色企业债券“18先行绿色债”成功获批,建信资产与龙城旅游控股集团的2.5亿元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正式签约。创投持续健康发展,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创洽会”并联合《新财富》首次发布常州优秀创投企业和优秀投资并购案例榜单,截至目前累计备案创投企业34家,资本规模共计62.7亿元。利用外资规模稳增,获批境外债5只,发行规模达35亿美元,位居全省第一。
(六)、坚持以人为本,社会环境和谐和美
1.聚力社会事业发展。积极申报应用型本科、实训基地建设等产教融合项目,代表全省参加全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座谈会,常州产教融合工作获得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产教融合重大试点争取力度不断加大。扎实开展富民增收工作,进一步完善“常州富民”微信公众号功能并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建立人口数据共享机制,完成人口发展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并试运行,通过数据资源整合有效提升平台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进度,协调做好立项审批等项目前期工作。
2.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落实节能管理要求,出台《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意见》,严控新建项目能耗,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量交易,坚决杜绝“两高一低”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举办2018中德静脉产业发展论坛,提前启动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新北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成功入选国家级。多措并举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完成全市首批低碳示范单位认定和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基地成功落户。系统推动太湖流域治理,编制《常州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强化与地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国家流域试点建设。常州争取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数额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
3.深化对外合作协作。中外交流、苏陕扶贫协作、援疆援青、三峡库区支援、苏辽对口合作、南北挂钩共建等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加强对外交流,专题组织开展中德创新园区建设推进工作,促进园区加快发展。深化常安协作,助力毛绒玩具产业发展和残疾人转移就业成为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典型案例,常州对口帮扶安康工作组被表彰为“苏陕扶贫协作先进单位”。打造合作标杆,通过“资本+管理+军民融合+市场化运作”的组合拳,推动航锦科技成为葫芦岛市明星企业和东北振兴的现实样板。开展阳光扶贫,每季度扎实做好帮扶工作,通过项目带动,从源头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第二部分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1743.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12.5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项目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6058.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848.4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489.63万元,增长34.1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项目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附属单位没有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210.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常州市发改委本级取得的重点特色镇建设资金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92.73万元,增长1084.58%。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一次性项目支出。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4.18万元,主要为本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政府采购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5684.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28.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436.27万元,增长51.4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项目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2.教育(类)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教育培训。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的发放、抚恤金及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499.92万元,减少96.8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转由社保发放。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5.5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3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因素。
5.城乡社区(类)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改革发展任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重点特色镇建设规划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本委日常运转改革发展任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4.49万元,减少90.7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类)改革事务支出减少。
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551.49万元,主要用于援建新疆、青海等地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2.7万元,减少5.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少。
8.住房保障(类)支出572.2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03.94万元,增长55.3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和人员调动因素。
9.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结余。
10.年末结转和结余378.3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本部门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605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8.46万元,占96.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0.5万元,占3.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56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8.23万元,占54.68%;项目支出2576.58万元,占45.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322.7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09.28万元,增长29.9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项目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4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9.65万元,增长25.7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项目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21.64万元,支出决算为54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留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跨年度项目经费、改革事务性支出增加以及增人增资。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21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革事务性支出增加。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0.22万元,支出决算为38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0.58万元,支出决算为53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性支出增加。
5.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信息事务支出。
6.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新增商贸事务支出。
(二)教育(类)
1.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教育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类)。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用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类)。年初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减少。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类)。年初预算为40.93万元,支出决算为4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因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类)。年初预算为1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因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类)。年初预算为3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因素。
(五)援助其他地区(类)
1.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留资金。
(六)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类)。年初预算为16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类)。年初预算为26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5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类)。年初预算为136.0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8.2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4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9.65万元,增长25.7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项目资金增加。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21.64万元,支出决算为54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留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跨年度项目经费、改革事务性支出增加以及增人增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8.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4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36%;公务接待费支出 21.8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8.61万元,完成预算的204.36%,比上年决算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为出国任务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出任务增加至费用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8个,累计 1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1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为车改。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主要为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18 万元,完成预算的11.25%,比上年决算减少 2.41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事业单位车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今年车改减少了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改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辆。
3.公务接待费21.8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接待任务。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接待外宾来常考察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批次, 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86 万元,完成预算的87.47%,比上年决算减少7.46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来常州学习参观考察人员以及工作用餐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11批次,2176人次。主要为接待来常州学习参观考察人员以及工作用餐等。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57.86万元,完成预算的826.57%,比上年决算增加40.15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会议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工作会议次数。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5个,参加会议870人次。主要为召开改革事务性会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67.17万元,完成预算的388.27%,比上年决算增加30.86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内支出培训费用未列入培训费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培训次数及人数增加。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5个,组织培训212人次。主要为改革业务性培训、任职培训、党员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8.77万元,比2017年增加47.51万元,增长26.21%。主要原因是:改革事务性工作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8.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8.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没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3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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