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由各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填写《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见《通知》附件1),用A4纸正反打印。
2.各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通知》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1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2份,于5月12日前报送至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高新科(常州市新北区运河路456号),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压缩包发至联系邮箱。
二、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附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各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
3.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委托金融机构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现场核实。
4.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每年重新评定,已获评2022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的需重新参与评审。
三、联系方式
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高新科:王 彦 82005585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王树山 85681525
邮箱:438401302@qq.com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45号)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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