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中相关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日常化、长效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公开数量及服务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围绕我局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工作成果、社会热点问题等,及时发布各类部门动态信息。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推送动态类信息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月度报告制度执行不够,文本移送还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针对现有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与此同时,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尽早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无特殊情况,1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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