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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0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20〕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3-25 公开日期:2020-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
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和《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现对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考核周期及考核时间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
  考核对象为常州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发展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在岗的下列人员: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二周期第一年度;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一周期第二年度;第十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三年度,第十三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一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包括“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正高级教师(教授、研究员、正高级讲师参照正高级教师参加年度考核)、省特级教师和省教学名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5)。
  (二)考核时间
  1.考核时间为2019年1月—12月,所有考核对象只参加本人最高层次的考核。
  2.2019年度退休人员考核截止时间为领取退休工资前一个月。
  二、考核内容
  1.“五级阶梯”优秀教师考核内容按《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2.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内容按《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文件要求。
  三、考核流程
  (一)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流程
  1.各单位对照相应文件的要求,在校内公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核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2.局属单位及其他有关学校于4月29日前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1)及《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各一份送交至市教科院(紫荆西路6号)415室,考核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jtd@czedu.cn。
  3.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9日前将《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份送交至市教科院415室,电子稿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wjtd@czedu.cn。
  4.市教科院汇总全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公布。
  (二)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流程
  1.每名考核对象提供《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2)一份(不装订),并根据考核内容附一年来有关证明、论文或论著等复印件。学校经办人审核复印件、原始记录等材料后签名、加盖公章,并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装订成册。
  2.局属单位及其他有关学校于4月29日前将考核材料、《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2)和《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各一份报送至市教科院415室,考核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wjtd@czedu.cn,由市教科院组织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3.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的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填写《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于4月29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市教科院415室,电子稿发送至wjtd@czedu.cn。
  4.市教科院汇总全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考核流程
  1.每名考核对象填写《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高层次)年度考核表》(附件3)一份,提供考核期内履行职责的相关证明、论文或论著复印件。学校经办人审核复印件、原始记录等材料后签名、加盖公章,并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装订成册。
  2.局属单位及其他有关学校于4月29日前将考核材料、《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年度考核表》(附件3)和《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各一份报送至市教科院415室,考核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wjtd@czedu.cn,由市教科院组织考核小组考核。
  3.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优秀教育人才的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填写《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于4月29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市教科院415室,电子稿发送至wjtd@czedu.cn。
  4.市教科院汇总全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公布。
  四、奖励
  年度考核合格对象可享受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和教科研经费,标准按《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常教人〔2019〕6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常州市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凡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当年度不予以奖励。
  
  附件:
  1.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2.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
  3.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年度考核表
  4.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 

  5.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考核人员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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