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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0-000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0〕227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0-08-28 公开日期:2020-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
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常住建〔2020〕2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战略,坚持“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方针,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品质,定于2020年9月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营造浓厚的质量月宣传氛围,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月活动。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强化政府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品质,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活动主题

建设品质工程  助推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宣传“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的理念,加大“质量月”主题、活动口号、质量管理创新成果、质量标杆和工匠精神的宣传力度;各建设行业协会要组织开展各类质量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提升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创建更多的绿色智慧工地和优质精品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测机构应自觉开展有关“质量月”活动,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标语和图画,布置宣传栏、悬挂横幅、分发宣传用品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提高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广大建筑工人的质量意识,普及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形成社会关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活动氛围。

(二)开展混凝土质量提升行动,筑牢主体结构安全防线。一是组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观摩,对其原材料进场质量控制、仓储管理、实验室管理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管理等进行学习交流,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真正做到“做有标准,学有榜样”;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混凝土实体强度抽测,抽测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常住建〔2020〕195号)要求,实行监督抽检通报制度,对混凝土企业原材料及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列入“慎用混凝土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巩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特别是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加强对工程创优的引导,进一步提升工程品质。一是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力度,针对地下室防水、厨卫间及门窗渗漏、机电安装、节能保温、建筑外墙等方面的常见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二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互查,对比找差学优治劣”活动,调动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积极性,组织有关项目参建各方对不同项目开展互查,以精细管理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三是出台和宣贯《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的通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开展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促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和施工质量精细化。一是组织开展“质量大讲堂”活动,邀请优秀企业交流分享质量管理经验和创新成果,提升行业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二是开展质量管理论文征集活动,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监管等单位应认真总结,积极撰写,踊跃投稿,对获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将优秀论文集中刊登在《常州建筑》杂志;三是组织优质工程观摩活动,加强服务指导,对“扬子杯”“金龙杯”获奖项目的精品做法进行展示交流,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精细化水平的提高;四是进一步推广应用《常州市建筑工程特色做法标准化图集》,使特色做法在工程实体上落地见效;五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真正发挥其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取得实效,推动建筑业向高质量发展。

(五)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能力提升活动,培育“检测工匠”。一是组织召开检测机构主体结构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规范化会议,开展砂中氯离子含量检测技术练兵活动、水泥物理性能检测能力验证及技术交流、混凝土回弹仪保养维修和建筑涂料对比率实验等培训活动。二是开展桩身完整性检测人员培训、第十五届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钢结构探伤检测和室内环境免费检测公益活动。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技术交流、能力验证、技能竞赛等系列活动,一方面促使检测从业人员加强检测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提升个人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促使各检测机构开展内部练兵、人员培训和检测机构间的比对试验活动,真正培育出一批“检测工匠”,不断提升检测人员业务素养和行业的整体检测水平。同时将组织全市质量监督人员进行混凝土回弹和砼试块制作培训,通过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管人员的实操能力,进一步提升现场监管和服务水平。

(六)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开展建筑防水、节能保温等专项检查,加大对防水、保温材料的抽检力度,并形成通报文件对社会发布,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行曝光;二是组织开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资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并对叠合楼板、轻质隔墙条板等预制构件进行抽检;三是加大对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压紧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对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回头看”,实施重点管控、增加抽查频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动员和部署,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全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结合实际,明确活动目标,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和问题隐患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同时还要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地开展“质量月”活动,让企业员工深切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加企业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认真总结,不断提升。活动期间,相关单位应及时收集图片、文字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对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全面梳理,便于在今后的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对活动中发现的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附件:2020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1.中国质量 共创共享

2.共建中国质量 共享质量成果

3.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国

4.构筑质量安全 享受质量幸福

5.齐抓质量提升 共建质量强国

6.夯实质量基石 共筑强国梦想

7.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优质品牌

8.大力提升质量 增强消费信心

9.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推动复工复产达产

10.坚守质量底线 助力脱贫攻坚

11.增强质量优势 决胜全面小康

12.推动高质量发展 享受高品质生活

13.全民关注质量 质量服务全民

14.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

15.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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