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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技工院校示范(重点)专业等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2-000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办[2022]7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2-03-31 公开日期:2022-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市人社局《常州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决定在全市技工院校范围内,重点围绕数字技能提升,面向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高端装备、智能电网、节能环保、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重点)专业、精品课程、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专业带头人等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技工院校示范(重点)专业等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办[2022]7号

各技工院校:

根据市人社局《常州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决定在全市技工院校范围内,重点围绕数字技能提升,面向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高端装备、智能电网、节能环保、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重点)专业、精品课程、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专业带头人等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附件。

二、申报数量

示范专业:各校可在已获评市级重点的专业中择优申报1-2个。

重点专业:各校可择优申报2-3个,开设时间在3年以内的专业不得申报。

精品课程:各校可择优申报1-2门,以专业课程为主。

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各校可择优申报1--2个。

专业带头人:各校可择优申报2-3人,以专业教师为主。

三、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4月1日—4月30日)

各校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等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市人社局职建处,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2.专家评审(5月1日—5月20日)

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市级示范(重点)专业、精品课程、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和专业带头人,并将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开展此次评审活动,是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强化专业建设,打造一批精品课程、专业带头人。

2.确保质量

评审项目涉及资料多、要求高,各校要精心准备,实事求是,推荐好的专业、课程和老师,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  俊,联系电话:85682017。

材料报送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B-916室。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常州市技工院校示范(重点)专业评选标准

2.常州市技工院校示范(重点)专业申报审批表

3.常州市技工院校精品课程评选标准

4.常州市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审批表

5.常州市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评选标准

6.常州市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申报书

7.常州市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评选标准

8.常州市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审批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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