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鼓励和扶持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传承利用,服务和推动老城厢复兴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重点项目资金申请条件
2022年度全市代表性项目每项补助4-6万元。每个辖市区和经开区限报1项。申请的项目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 对文旅融合发展有促进作用,对全市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有示范意义;
2. 以非遗相关文化、创意、设计、品牌为引领,推动非遗创意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催生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并取得较好效果;
3. 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的阵地建设,并取得较好效果;
4. 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相关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并取得一定成果;
5. 在推动老城厢复兴发展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开展有较大影响的活动。
二、资金使用方向及开支范围
重点支持项目保护单位组织实施的传承工作,包括师带徒、专业培训、职业教育、剧团(班社)传承、复排经典剧目、建设传承场所、购置传承设备、编写教材;各有关单位建设非遗集聚区或展示中心;支持开展研究交流、出版成果等。
三、申请程序和申报材料
辖市(区)和经开区文旅部门根据申报条件遴选、推荐申报项目并将材料报送至市文广旅局非遗处。市文广旅局组织专家遴选。
四、工作要求
1.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工作,优先选报保护主体工作热情高、保护措施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创新意识强和社会反响好的项目。
2. 各地文旅部门要对经费申报工作加强指导,严格审核申报经费的开支范围,具体列出经费支出明细预算。保护工作内容不具体、事项不明、可行性差、成效难以评估、经费开支不明晰的,将不予资助。资助经费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或福利,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
3. 各地区、各单位申报材料需于2022年11月29日前报送市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每项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申报表格电子版可从市文广旅局非遗处工作群下载)。
联 系 人:徐佳杰
电
话:85682509
邮箱:120503476@QQ.COM
附件:2022年度市级非遗重点项目资金申报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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