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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26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9〕17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12-18 公开日期:2019-1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稳妥发展分散式风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8〕610号)和《常州市分散式风电规划(2019-2025)》,原则同意常州九金裕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分散式风电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9〕172号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报请核准常州九金裕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武进区前黄3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请示》(武发改〔2019〕152号)和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稳妥发展分散式风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8〕610号)和《常州市分散式风电规划(2019-2025)》,原则同意常州九金裕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本项目由常州九金裕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公司专业从事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生产、运营、销售、技术和资本运作,注册资本金430万元。

三、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地点在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联庆村、坊东村,拟建设12台单机容量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占地4801平方米,总装机容量3万千瓦,共用九洲裕光110kV变送出。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2750.8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九金裕风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发电量可达7218万kWh,可节约标煤2.19万吨。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地方清洁能源的比重,促进节能减排,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和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办公室项目选址意见;国网常州供电公司并网接入意见等。

六、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保、安全、稳定等各项措施,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编码:2019-320400-44-02-370248)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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