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7〕1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18〕88号)等文件要求,经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核查,常州嘉安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具备《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C类培训机构条件,可以开展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及一般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现予以公示。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